出差管理制度
出差申请
1.1出差:是指因公司业务的需要,公司派员工短期离开编制所在公司到外地参加培训、处理紧急工作的活动。
1.2员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可申请出差。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出差,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说明出差事由、前往目的地、出差时间、费用预算等,.经批准后凭《出差审批单》到财务部借款,无《出差审批单》,财务不得办理借款、报销手续。
1.3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报总部人力部备案;
1.4出差审批权限:
职级
省内
省外
业务招待费
乘火车、汽车、轮船
乘飞机、火车软卧
分公司负责人
大区经理
总经理助理、总部人力资源部
总经理
总经理
分公司其他员工
分公司负责人
总部人力部
总部员工
部门负责人
总经理
2、差旅费报销标准
项目
职级
火车
轮船
飞机
住宿标准(元/天)
出差补助
200公里内
200公里外
珠上广北
海海州京
一般地区
总经理
不规定
二等舱
普通舱
实报实销
副总经理级
不规定
二等舱
普通舱
≤400
≤350
实报实销
总经理助理
总部部门(副)经理
大区经理、分公司负责人
硬座
硬卧
三等舱
普通舱
≤300
≤250
同一地区前五天40元/天,五天后按20元/天计
总部部门主管
分公司部门(副)经理
硬座
硬卧
三等舱
普通舱
≤200
≤180
其他人员
硬座
硬卧
三等舱
普通舱
≤180
≤150
2.1因公出差职工,乘坐飞机、车船和住宿而产生的费用,据实凭票在限额以内报销,具体标准如下:
2.1.1出差人员所到分公司有宿舍,在能够入住的情况下,不得住宾馆(副总经理级及以上领导除外)。
2.1.2经总经理批准乘座飞机的出差员工,必须尽量提前将订票需求告之出发地所在公司人力部,由人力部提前订票,并在旅客安全须知页注明打折后价格和签名。除因特殊情况而无法由人力部订票情况外,员工不得私自订票(特殊情况说明原因),否则财务不予以报销。
2.2市内交通费
2.2.1员工因公办事而乘座公共汽车,在车票后面注明日期、起终地点和所办事务后,据实凭票实报实销。
2.2.2员工由机场到出差目的地,在无公务车接的情况下,必须乘机场大巴到市内,再乘其他交通工具到目的地;赶飞机时,除无公务车送且时间紧急的情况下,电话请示直接领导经批准后,方可乘出租车去机场,其它情况下,必须乘机场大巴或公司公务车去机场(副总经理级及以上领导除外)。如存在特殊情况而事前无法请示的,事后在出差报告中说明详细原因。
2.2.3员工出差时,由火车站、客车站、机场大巴站去目的地或由始发地去火车站、客车站、机场大巴站,在无公务车接送的情况下,可以乘坐出租车,无须事先请示。但其他情况原则上不准乘坐出租车,如存在紧急、特殊的情况,可以乘坐,但必须在票据后面写明日期、起至地点、特殊原因后方可据实凭票报销。并将此项费用在出差报告中注明。对不能说明情况或理由不充分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批准权限如下:
2.3出差补助
2.3.1出差人员,在到达目的地五日内,出差补贴按40元/日的标准执行,五日以上者按20元/日的标准执行;
2.3.2轮岗、调动、在编制所在地上班,不属享受出差补贴。
2.3.3出差天数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