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晋升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二条、晋升条件
1、人员之晋升及调任,应以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为基准,遇有缺额时始得办理。
2、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每年至少应检讨修订一次,并于每年3月前(年度预算核定前)提报人力资源部转呈总经理核定。
3、各部门之职称及人数编制以厂(处)为单位,若其总人数未达编制人数时,为人员练习培养需要,得以较低职称人员占用较高职称之编制缺额。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四条、晋升基本原则
1、能力与绩效并重的原则。升迁需全面考虑员工的个人素质、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
2、以逐级升迁为主、越级升迁为辅相结合的原则。员工一般逐级升迁,为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或有特殊才干者,可以越级升迁。
3、纵向升迁与横向升迁相结合的原则。员工可以沿一条通道升迁,也可以随着发展方向的变化而调整升迁通道。
4、能升能降的原则。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员工职位可升可降。
5、职位空缺时内部人才优先替补的原则。当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是否有适合人员可以替补;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6、晋升各级主管以先晋升副主管再晋升正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