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人员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 聘 人):
常 住 地 址:
身 份 证 号:
联 系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出纳 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内容为: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正确、及时、完整地填制会计凭证,做到帐目清楚,凭证齐全。
2、编制有关财务报表,做到准确无误。
3、与税务机关进行报税,协调与税务机关的关系。
4、进行年度公司清产核资工作。
5、根据领导布置,提供会计分析资料。协助行政部门进行零星采购,招生和办公室值班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4、乙方上岗后,应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规程。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相关考核。
5、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风貌,维护幼儿园声誉,爱护集体财产。
第四条 工作报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2200元/月,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将上个月的工资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工作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不能在其它的企业兼职。
3、乙方无视甲方劳动纪律,给幼儿园带来较坏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甲方除按法律要求追究乙方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