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聘用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出纳,聘用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内,乙方不胜任岗位的,甲方提前三日以口头方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试用期计入本聘用合同期限。
二、乙方主要职责
1、乙方应严格遵守财务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做到敬业爱岗、依法办事、客观公正、保守秘密、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凭证进行复核。复核的主要内容是:核对收付款凭证与所附的原始凭证会计事项是否一致,金额是否相符,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款项收付。
3、对于重大的开支,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