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甲方: 深圳市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单祥双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署本保密协议,以此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所涉及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提交的涉及乙方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商业计划书、各种其它商业信息、信息、知识、资料、绘图、专有技术、分析、计算、编辑、研究、文件、书面材料、电子文档和谈话内容。但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能以如下形式证明在与乙方接触之前已获取下列信息,则不在保密之列:
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已经获得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已为公众所掌握或知悉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其他任何第三方可透过新闻媒体、政府机构、其他中介机构自行获得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由甲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甲方可按照有管辖权的法院、政府或其他有权机关(以下简称“有权机关”)的合法要求而披露的信息。但是,在此类情况下,甲方应在披露前书面告知乙方,使乙方有机会对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的交出信息或披露信息进行抗辩、限制或者保护。甲方应当只披露依法需要披露的那部分保密信息,并且甲方应运用合理的努力,从有权机关处取得可靠的保证或承诺:有权机关会以对待保密信息的方式对待需要披露的保密信息;
依乙方的书面授权而向第三方所披露的信息;
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该等第三方应当没有受到类似保密义务的限制。
第二条: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的保证:
凡乙方提供资料,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仅用于自身对项目的评估、考察和决策。除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和(或)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基于任何目的,在其他任何场合透露和引用,将乙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泄露、透漏、外传给任何第三方,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只有在乙方书面同意下,方可对保密信息进行以记录和操作为目的的复制,否则不得复制、修改、补充或仿造保密信息。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对保密信息,包括其复制件,修改和重划都将严格保密并妥善保存。协议终止后,乙方要求返还时,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有义务在收到此类要求的十日内满足提供方的该等要求,向乙方返还保密信息并不得留存任何复制品、备份。
如因工作需要,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如需向第三方提供乙方的保密信息,应事先取得乙方的书面许可,并要求该第三方不得向任何无关的工作人员泄露有关信息。
第三条:乙方的保证:
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保证乙方提供的所有保密信息都是基于事实情况。
乙方在没有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把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或甲方引荐的其他投资者的保密信息泄漏给第三者。
乙方不得将甲乙双方商务谈判中所涉及的各类信息和谈判内容向第三方泄露。乙方如欲告知第三方相关内容,须由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乙方因错误投递、包裹物不合格、或其使用的投递方式具有被他人知悉其之风险而引起的内容泄露,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五条:双方同意在保护另一方的保密信息时,其注意义务的标准不低于保护自己的专有的保密信息的标准。并且,保密信息的储存和处理方式应当符合避免未经授权的披露和使用的要求。
第六条: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任何行为均被视为违约,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甲方的违约行为而受到的索赔、支出、商业损失、法庭或仲裁庭或任何其它权威机构作出的处罚,但甲方不承担提供方的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机
会损失。同样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任何行为均被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