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密 协 议 书
甲方: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为:(甲方)
乙方: 简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公司之有关商业、运营、财务、产品技术等方面的秘密,具体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涉及到的秘密范畴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拥有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案、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令、计算机软件及源代码、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设计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客户资料、行销计划、产品信息及报价、采购信息、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人事资料、进货渠道、相关电函等均属于甲方秘密的范畴。
二、秘密承载形式:
第一点注明的所有甲方秘密,无论以何种形式或何种载体(口头、图像、书面、电子等)体现都具有保密性。但以下情况除外:
⑴ 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⑵ 能书面证明接受方在收到甲方技术资料或其他秘密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秘密。
三、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 甲方需提供相应的秘密资料、文件等的储存环境和保护设施,如:文件柜、保险箱、锁等。
⑵ 甲方需组织保安人员对公司秘密文件资料存放处进行巡查(特别是下班或节假日期间)。
⑶ 甲方有权对乙方出现的泄密行为进行处罚或送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 乙方应遵守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⑵ 乙方应严守公司机密,除用于履行甲方同意与第三方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复制、利用公司秘密或泄露给第三方;
⑶ 当与第三方进行合作时涉及到公司相关秘密,须与该合作方以及接收该工作的人员、代理机构等在正式合作前签订保密协议,并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执行对应的业务合作;
⑷ 乙方有权向甲方申请用于保密方面的储存设施或防盗装置。
四、竞业限制条款:
⑴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经营业务。
⑵ 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十二个月内(自劳动关系解除日起计算)都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① 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包括是受薪、义务或咨询等);
② 与甲方客户发生任何业务关系;
③ 与甲方现职员工进行合作或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④ 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