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招标工程按工程量清单报价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建设工程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已是大势所趋。 一、工程量清单及其报价 1.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又称工程量表,指有关专业人员(如工料测量师)按一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包含在合同文件中),将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及说明转换成分项描述及数量的文件。工程量清单的精细程度主要取决于设计深度,与图纸相对应,也与合同形式有关。工程总价就是由每张工程估价明细表(BilllsofQuantities简称BOQ)之金额加总而成。BOQ一般包括: a)基本要求费用(Preliminaries) b)合同工程量计量方法(Preamble) c)工程量清单明细表(MeasuredWork) d)指定项目和暂定款(PrimeCostandProvisionalSums) e)回标总结(GeneralSum) f)日支工资费用表(DayworkSchedule) g)图纸目录(ScheduleofDrawings) 2.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是依据建安工程费的内容,将投标报价分为四个部分: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材料设备报价清单、法定费用、独立费用报价清单。它是由标底编制单位根据施工图纸、现行预算定额子目分项特点及计算规则,将拟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按工程部位、性质等列在清单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投标单位逐项填价。报价内容包括定额内直接费、材料预算价差、价格指数调整及其他直接费等所有的工程直接费用。材料设备报价清单是指大型设备和特殊大宗材料的报价。法定费用包括施工企业的间接管理费、利润及税金。此类费用主张施工单位按规定算足打够,以保证企业正常的运转与合法的经济利益。独立费用内容较多:赶工费、排污噪音费、墙改基金、扶散基金、三材市场价差、商品混凝土价差等特殊费用,此类费用投标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工程总造价是以上四种报价的汇总,在此基础上投标单位可结合考虑企业实力及市场行情提供优惠,得出最后的总报价。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作用 1.工程量清单报价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中包含了工程直接费、工程间接费、利润和应上缴的各种税费等。其中“工程直接费”可以理解为定额中的直接费。一言蔽之,就是大综合,不象以往定额计价那样先有定额直接费表,再有材料价差表,很可能还有独立费表,最后在计费程序表中才知道造价。相比之下,工程量清单报价显得简单明了,更适合工程的招投标。 2.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者可集中力量进行单价分析与施工方案的编写,避免了各投标单位因预算人员水平差次,素质各异而造成同一份施工图纸,所报价的工程量相差甚远,不便于评标与定标,从而也不利于业主选择合适的承建商。少算或漏算者,若中标必定会减少盈利、甚至造成亏损;多算者则会失去夺标的机会。而此计价法则提供投标者一个平等竞争的基础,符合商品交换要以价值量为基础,进行等价交换的原则。工程量(实物量)清单报价实质即为同一时期内生产同样使用价值的不同企业,各自劳动消耗量之间的竞争。 3.过程中,月、季等结算依据可按照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及分项,以合同单价和有关合同条款进行拨付;出现工程变更或索赔时,也可参照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来确定新项目的单价或索赔价格。 4.在目前建筑市场发育尚不健全的过渡时期,此套报价方法,比较好地解决了“政府管理与激励市场竞争机制”二者的矛盾,有效地将计划经济下预算编制办法与市场经济下对投标报价市场化的要求相结合。按现行预算定额及编制办法套算,对工程造价中可变因素波动较大,所占比重也较大的材料市场价格及一些施工措施性费用,由企业自主报价,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并通过竞争确定招、投标双方可接受的工程承包价,符合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律。 5.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实力报价,并逐渐推行最低投标中标法,从而打破了工程造价形成的单一性和垄断性,呈现出有高有低的多样性。与其他行业一样,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很大程度上应是工程单价的竞争,如仍采用以往单一的定额计价模式,竞争就不能体现,招标投标也失去了意义。 三、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措施探讨 工程量清单报价现处于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的初步阶段。通过实行一年多来看,基本能适应市场经济对报价模式的要求,普遍得到市场各主体的认可。但要进一步完善与发展清单计价法,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还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为了保障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有效实施,应采取以下措施: 1.抓好事前控制工作。其核心内容为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资质的管理。 清单编制质量将直接影响到计价项目的正确性,进而影响到招标单位标底编制的准确性和投标商的报价,甚至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控制工作。清单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或招标代理组织编制。招标单位资质与编制清单单位资质是招标组织条件中的两层相对独立的含义:①可组织招标工作,但不具有编制工程量清单资质。主要指对一些预算人力不足的建设单位。②既可组织招标也可编制工程量清单,如一些工程监理与造价咨询机构。在积极培育发展中介机构的同时,严格把好资质审批关,以保证清单的编制质量。[NextPage] 2.注重过程监管。 在实施过程中,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准确性由编制单位负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行使宏观调控的职能: ①负责对标底进行审核,在招投标过程中,参与评标的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督促招标组织加以纠正,并负责核查中标价的合理性。 ②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及法规,定期公布工程造价指数,预算定额的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调整系数及材料信息价,建立工程造价信息网,供市场各主体参考使用。 ③建立招标组织年审制度,加强预算工作的行业管理。定期进行预算工作检查,对工作质量低劣,高估冒算者,取消编制资格;加大执法力度,规范行业行为;及时举办专业培训班,组织参加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的考试,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3.加强事后跟踪。 其核心内容为处理纠纷与合同管理。例如,中标单位对工程量清单提出疑议的,在中标后一个月内与清单编制单位核对,若确属于漏项和错项的,按实调整。双方难以裁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造价管理站)负责审查处理。再如,以中标价为基础确定合同价,且不得随意调整。但因设计变更引起实物量变化,或工期在12个月以上且风险费未列入造价的,可按实调整,实行“动态合同价格”。 4.尽快编制出台《建筑工程单位综合价格》 现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法是将工程直接费、法定费用、独立费用分别计取,其单价仍是以单位估价表的形式体现,不直观,计算繁琐,更不利于投资者与投标商双方合同单价的签定。且费用定额按企业性质划分,造成同一单位工程,产生各种价格,不利于公平竞争。工程量清单报价法最终要达到按国际惯用的全费用报价,每一项子目报价表包括了人工、材料、设备、管理、税款及合同中包含的风险、责任所应有的一切费用。合同单价以中标单价来确定,设计变更等因素引起工程量变化按实调整。要达到这一目标核心问题应着手编制一套以量价分离为原则的全费用定额,即《建筑工程单位综合价格》。 5.建立工程量清单报价澄清制度目前建安及市政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定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