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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甲方名称;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合同法》和本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按照自
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2014 年-6 月 2 日起,为无固定期限。
2、签订合同起,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体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 退
体年龄《时间) 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合同。
3、本合同如任何一方有解除或不再续订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疝位合同,现甲方在乙方人力资源管
理岗位〈职务) ,并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
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
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