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池管理规程
只有本园区内的业主及亲属(以下简称游客)能进入本游泳池。进入游泳池前请出示“游泳证”。泳客必须遵守泳池管理规定,不穿泳衣泳裤者谢绝入内;
凡进入游泳池者,必须事先经过体检合格,持市、区级以上卫生防疫站发的“健康证”,到物业公司领取“游泳证”,否则谢绝入池。如有违反本规定而发生意外,由游泳者本人负责;
凡有精神病、心脏病、癫痫病、皮肤病、红眼病、性病、传染疾病及一切不利于游泳者健康的疾病患者或酗酒者,一律禁止下游泳池游泳;
1.4米以下的儿童,必须有家长陪同,家长须带好自己的小孩。如出现意外,由家长负责;
游客需先淋浴,经过洗脚后方可入池游泳;
泳客下游泳池前应看清“水深标识”身高在1.4米以下,不会游泳或游泳不熟练者,不得进入深水区;
严禁跳水,潜水在水中追逐、打闹、骑“脯马”、玩球、打水仗、压人喝水等行为,以免影响他人的游泳和安全;
为了全体游客的健康,请注意讲究公共卫生。不要穿鞋袜,带毛巾下池活动,不在泳池内吐痰、大小便和丢弃杂物,爱护公共设备;
在游泳过程中,如遇到刮风、打雷、暴雨等情况,要听从救生员的指导,立即起水到安全的位置等候,以免发生雷击;
在游泳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