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养老金调整 2016
南京养老金调整 20162016-04-20 浏览:分享人: 朱园环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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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此次调整对象为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并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
和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办法如下: 退休、退职
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 40 元; 按本人缴费年限,
每满 1 年每月增加 3 元,月增加额不足 45 元的,按 45 元增
加; 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定期生活费)乘以 4%
计算增加额,计算额见分进角; 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
费人员按上述 3 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 240 元的,再按照
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但增加总额不超过240元。
今年还将参照以往托低办法,部分退休人员按上述增加
的基本养老金低于以下水平的,可予以补足: 调整前月基本
养老金 3000 元以下的,为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
10%; 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 3000 元以上的,为 3000 元以下部
分按 10%、3001 元至 4000 元部分按 6%、4001 元至 5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