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北京养老金调整方案
XX年2月28 日, 市人力社保局发布 MX 年本市企业退休
人员养老金详细调整方案。此次调整的原则是按缴费年限和
肯定额普遍上调,并注意向退休时间早、待遇水平偏低的退
休人员倾斜。调整后,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人均增
加 277 元,平均养老金水平将提高到 3050 元。此次调整将
从站年1月1日起执行 1、2 月增加的养老金将在 3 月底
之前为退休人员补发到位。
据了解,本市自 1994 年建立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
金调整制度,这是第 22 次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
老金,将惠及本市 215 万企业退休人员。
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接着坚持依据缴费
年限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
依据规定,缴费年限满 10 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
费年限每满 1 年,每月增加元,保障多缴多得原则的落实。
同时对于缴费年限不满 10 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
次性增加 35 元;对于缴费年限不满 15 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
退体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元。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在依据肯定额调整的时候,将养
老金平均水平以下的人群按缴费年限调整和按养老金待遇
水平分档次调整统一到了按待遇水平调整之中,加大了对低
收入群体的调整力度,养老金越低,增加的肯定额越多。
退休人员 XX 年年底前的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四档,
分别是 4770 元(含) 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 60 元;3770 元 (含)
至4770 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70 元;2773 元(含) 至 3770元
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 100 元;2773 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 150
元。此次调整实施由少到多的肯定额标准渐渐加大倾斜力度,
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多增加基本养老金。
今年的调整更加注意精细化,考虑到各档次临界点的人
员可能会因为养老金多出 1 元钱,而增加肯定额少了几十元
钱的状况,因此又增加了“补足”的步骤,避开出现临界点
以上的部分人员被“反超”的现象。
针对本市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为了进一
步提高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体现中华民族爱老、敬老的优
秀传统品德,自 XX 年起,本市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
老金时均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度倾斜。
今年仍坚持这一做法,对在 XX 年底之前已经年满 65 周
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依据上述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法
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到 90 元至 150 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
策。
即: 65 至 69 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 90 元;70
至 74 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 110 元;75 至 79 周岁每人每月再
增加 130 元;80 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 150 元。
目前,本市建国前参与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 80 岁
以上, 国家规定他们可享受 100%退休待遇,本市对这部分老
工人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也是历年都高于其他退休人员,
此次仍将按往年方法以参与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 即 1937
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 日参与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
增加 440 元;1945年9月3 日至1949 年9 月 30 日参与革命
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 420 元。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
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本次调整普遍
增加 570 元。
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
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依据缴费年限增加
基本养老金和按肯定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上述人群中基本
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 3050 元/月的,补足
到平均水平。同时,在 人& 年底之前已经年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