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项目投资合同书
(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合同条款请签约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甲方: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 XXX(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在平乡建设规模化种植、养殖基地项目,达成以下条款: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XXXXX项目。
(二)项目选址:项目位于XXX乡(镇)XXX村。
(三)项目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XXX万元,占地XXX亩,建设XXXXXX等。
(四)建设周期:XXX个月。
二、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项目用地,协调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将位于XXX县XXX乡XXX村XXX亩(以实地丈量为准)租赁给乙方使用,第一承包期自 XX 年XX月XX日至XX年 XX月XX日止,承包期满后资金评估及补偿问题由双方协议解决。如出租方继续出租,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不需要延租,则需恢复土地原貌。
2、负责将路、电、水等配套设施铺设到项目所租土地内指定地点。保障乙方用电用水价格享受当地生活用电用水待遇,不得收取任何价外费用。配合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设生产生活用电用水设施。
3、项目上缴省、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免收县级权限范围内的地方行政性收费(工本费除外)。
4、甲方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依法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积极协助乙方解决项目建设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5、甲方负责协助乙方争取上级扶贫、开发、龙头企业申报等农业项目资金政策方面的支持。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于合同签定之日起 XX 日内,将项目一期租用土地第一年租金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金交付甲方。
2、享受国家和省、市、县政府对项目建设的优惠政策和补贴政策。
3、乙方在甲方完成清场1个月内进场动工建设,超过3个月不动工,本合同自行终止。
4、乙方依法享受承包土地权益,但该土地仅限于本项目产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不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
5、乙方在承包期间要合理利用所承包土地,享有对属甲方所有的公共设施的使用权;经甲方及出租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所租赁土地上建设与生产生活有关的、必须的相关设施,但必须遵守国家农业项目用地建设的相关规定。
6、经甲方及出租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将项目转让给第三方经营,第三方的权利、义务与乙方相同。届时,由第三方依本合同向甲方支付土地租赁费,项目转让的其他收益由乙方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