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____ 集 团
营 销 邀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盖章)
发标时间: 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标须知
邀标内容简介
现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对____年5月1日 至 ____年7月31日期间____及____区策划代理工作事项进行邀标,确定 (□战略合作、□集中采购合作、√单项合作) 公司;
一旦入围被确定为策划代理公司,就可能承接策划代理工作;
(其他说明)
本次招投标拟确定壹家合作方,望贵公司积极参与投标。
本次招标服务期限
合作服务时间:____年5月1日 至 ____年7月31日
邀标内容:
________及____区5-7月营销推广策略
商务标两份,技术标以现场提报形式呈现
招标委托授权书(如非法人应标)
邀标须知:
1、投标书须盖公司公章,须密封并盖封口章,否则视为无效;
2、投标单位如有疑问请在____月13日10时前书面来函,招标单位在接到书面函后2天内进行书面(或当面)答疑;
3、本投标文件(含附件)是签订合同的主要依据;
4、投标文件请尽量详细,将招标各项内容条目等列得越细越好;
5、凡是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均应当对招标文件保密;
6、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填写视为废标;
7、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对投标文件及报价必须严格保密,如有违约将取消招标资格;
8、投标答疑人:____ 电话:____
投标方应提供完整的投标书一份,并按标书约定时间、地点送达接标人处。
投标书逾期送达视为废标。
定标原则:
招标方对投标方根据以下指标进行综合评估、考量,以综合评分的形式确定中标方。
公司规模、资信等级、注册资本金等;
报价清单(含服务清单、人员配置);
招标方、投标方过往合作经历、投标方服务过项目及代表作品参照;
可以提供的附加服务等;
投标程序:
1、发标
定于____年____月10日 16时 发标
2、投标
回标送达截至时间:____年____月19日 18时
投标书送达地点:________路____路交叉口________区营销中心
投标书接收人: ____
投标时,请将相关资料一并返回
3、开标
投标单位将于投标书送达截止时间之后按相关开标程序开标
4、评标及定标
由招标单位对投标书进行综合评价,决定定标,并发出中标通知书和未中标通知。
5、投标方应保证其在合作期内有合法的营业资格,否则承担因此而导致的责任。
须提供的回标文件
1、公司简介
2、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证书、获奖证件等 (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
3、投标内容、报价表(加盖公章有效)
4、投标单位承诺书
5、其他需要详加说明的事项及资料
中标合作方,将在30日内签订相关合同
电话:
联系人:
承诺书
致____市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公司经认真研究招标书内容以及上述项目条款、技术规范后,自愿接受招标书的要约条件(个别有异议之处另附说明),自愿参加该项目的招标。本公司承诺如下:
一旦中标,本公司将按照标书及合同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我方同意从接收投标书之日起15天内遵守本投标书,在此期限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书一直对我方有约束力且随时接受中标。
在签署合同协议之前,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书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契约。
本公司保证投标书一切附件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并按招、投标书及其附件要求履行本公司责任。
本公司同意以下内容:投标方不需要公布中标价格及对未中标方作出任何解释。
本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要约文件,本公司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投标单位:(签字盖公章)
签字:
盖公章:
公司名称:
地址:
日期:
标准合同模板:
CIFI-JB-____(推广策划)02
____公司____年__月企划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____市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所开发经营或拥有的 (以下简称为“本项目”)提供营销策划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本项目名称(暂定):________区&________
本项目地理位置:_____区项目:____新区谷阳路东、____路以南,经四北路以西;____项目:____市青年广场中国银行旁_
本项目的其他情况:规划用地面积约为_____区:49400;____:41000_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_____区:179880.55;____:133750__平方米。具体以最终图纸或政府有关部门最终批准的数据为准。
本项目用地用途:_商业、住宅、办公__
本项目四至范围、周边情况详见附件一。
甲方在本合同的合同期内对项目名称的任何变更均不改变本合同对项目的实质性描述。若上述基本情况如果与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书、测量报告等文件所记载的内容不符的,则应以政府部门的文件为准。
第二条 服务内容和期限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本项目的推广策略制定、广告创意设计及相关的制作服务,乙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营销策划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本项目阶段性广告企划、创意工作及相关需提交的固定月报内容;
乙方在服务本项目时,需同时兼顾甲方 /项目的联合宣传事宜。
服务期限:
自 ____ 年 5 月 1日至____年7 月31日止,共计3个月。本合同期满前,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进行下阶段工作,需重新签署合同。双方应在本合同届满前2个月对新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并签署;如任何一方拟提前终止本合同,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其中本合同总价款应为固定费用及绩效费用之和。
该价款包含乙方为执行本合同项下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差旅费、市场调研费、通信通讯费、版权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保险等费用,且不因任何非约定因素上浮。
本合同价款由下表构成:
总价款构成
固定费用
/
合计(元)
/
基础月费
_______(元/月)×服务月数
金额
/
元/月×3
/
元/月
备注:绩效费用为浮动价款,经甲方考核后按约定支付。
支付进度:
基础月费: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基础月费,乙方应于每月5日之前向甲方提出上月基础月费的书面付款申请,并附上相关付款手续、工作成果资料,甲方于每月10 日之前审核确认符合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后,并于每月20日之前在收到乙方发票后向乙方支付上月的基础月费;
绩效费用:甲方在每月 5 日前就上月乙方工作成果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评估结果,并按甲方评估结果结算上月度绩效费用,具体评估标准和绩效费用结算方式如下:
评估纬度
评估标准
评分
策略质量
策略符合市场、竞品、客户、项目自身形象、促进项目销售等
20
出品质量
符合项目形象,出品稳定,创意点较多,客户反馈良好等
20
出品速度
符合规定时间
15
服务质量
积极配合,主动提供方案
15
团队稳定
服务期间,主创人员稳定
20
其它贡献
其它竞品的研究、优秀案例分析、资源分享
10
评分标准:
满分为100分,所有事项完成得全分,绩效费用按100%计。
整体得分低于90分,则绩效评估为不合格。
以上每项得分,如有一项扣5分以上,则绩效评估为不合格。
若绩效评估不合格,则甲乙双方约定一致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
甲方不予支付该考核月份的绩效费用;
按本合同附件约定相应绩效考核及费用结算标准执行。
支付条件:
甲方仅在下述所有条件均得到满足的情况下负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3.1条和第3.2条项下约定的任一部分款项的义务,甲方有权在下述任一条件未满足时拒付任一部分的款项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乙方按时完成各个付款阶段相应工作内容;
甲方书面确认乙方上月相应工作成果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和甲方要求;
乙方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有关月度及年度报告;甲方每月10日对乙方上月广告效果进行评估;
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费用前,先行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税务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费用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乙方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 ;
账号: ;
开户银行: 。
本合同涉及的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计算。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双方工作人员的确认
甲方总协调人为华鑫 。该总协调人负责向乙方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向乙方提供文件和资料等。对于乙方需要甲方确认的各项内容,该总协调人的签字确认即视为甲方的确认。该总协调人如有变动,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的总协调人为 。该总协调人负责与甲方进行工作联系,负责向甲方转达乙方的要求,汇报工作进度,沟通策划及营销方案。对于乙方签收甲方提供的资料,或其他需要乙方签字确认的各项内容,该总协调人的签字确认即视为乙方的确认。该总协调人如有变动,乙方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调整;
乙方根据甲方分阶段性销售需要,需安排专门人员组成本项目工作组(其详细名单、履历与分工见附件四)为甲方服务。乙方专案工作组的工作及生活场所、办公用品、人员工资、保险及各类日常支出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专案工作组人员(包括总协调人)如有调整,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调整后的工作组人员名单及履历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且乙方工作组人员的变动以不影响营销企划服务的质量与进度为限。
工作沟通联动机制
乙方应与甲方建立工作沟通联动机制,包括工作例会制度、人员工作守则等(详见附件三),切实为甲方做好本项目的营销策划工作:
乙方每周必须举行一次以上的营销策划工作例会,乙方派出的负责本项目营销策划的总协调人、主创人员必须到场。如遇特殊情况总协调人和主创人员不能到场的,在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由甲方直接指定乙方的其他人员到场;
会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上阶段对乙方所提出的工作要求,乙方上阶段针对甲方所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所完成的情况与程度,甲方本阶段对乙方新增的具体工作要求等;
会议结束后,甲方根据会议内容制作会议纪要,明确乙方的工作任务和安排,双方应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确认。
双方提交之资料及成果要求
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按时向乙方提供工作中所需的各类基础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的需要提出对项目的广告形象及功能等方面的要求,乙方应遵照甲方的要求执行;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均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乙方创意的广告企划内容须经甲方总协调人书面确认。乙方承诺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委托他人,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总协调人书面签字确认后为有效)的除外。
甲方之修改权利
甲方有权对项目各阶段方案提出书面修改要求,并对修改后的方案予以最终书面确认,乙方不得实施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方案,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无偿完成整改;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项目各阶段服务过程中与方案不符的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当遵照执行并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无偿完成整改;
甲方有权在项目各阶段随时变更方案,并要求乙方无偿按照新方案变更执行。
乙方之修改义务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和修改意见,进行深入、详细的研究策划,保证采取谨慎的态度,使本项目的营销策划具有真实性、实用性、科学性、先进性与可行性,避免华而不实或出现失误、质量低劣、无参考价值等情况的发生,从而使乙方的工作达到甲方要求。
成果审批及验收
委托项目各阶段工作全部完成后,甲乙双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推进计划并由甲方书面验收(甲方总协调人书面确认后方为有效);
对于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甲方认为符合要求的,应予书面确认(甲方总协调人书面确认为有效);对于甲方认为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修改完善直至甲方认可。
甲方之单方解除权
乙方之工作成果达不到甲方之要求,经修改仍不能获得甲方认可,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之解除通知一经送达乙方即生效。甲方解除合同的,对经甲方书面确认的乙方完成工作之相应款项应予支付,除此之外甲方无须支付任何款项。
其他约定工作事项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在发布该项目所有广告媒体上,以“营销企划”的身份披露乙方公司的名称,但披露的方式(比如:字体大小、版面位置、颜色等)由甲方事前书面确定和安排;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媒体或专业机构上以乙方公司或甲方的名义发布本项目的专业咨询、成功经验、案例总结等;
乙方有义务提供其在其他服务项目中获取的适合本项目的成功运作经验。
第五条 知识产权
甲方在分阶段支付服务费用后,乙方在各阶段向甲方提交的包含方案报告、设计稿件在内的全部工作成果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将有关工作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
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创意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概念构思、文案等),甲方享有无限制的、无偿的修改权、复制权、使用权、经济受益权。
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文件和资料,包括所有的文案、设计草稿及完稿(不包括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权益。如果甲方由于使用了乙方提供的任何上述文件和资料(不包括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数据)而导致遭受损失或侵害第三方权益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为提出抗辩而支付的律师费、澄清事实的费用、对第三方的赔偿等)。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使用的图文资料如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甲方因此蒙受任何损失的,乙方应全额予以赔偿。若甲方提供的图文和资料造成侵权行为,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六条 保密责任
双方为执行本合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技术产品或资料,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其为公众知悉外,均属于提供方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以下简称“信息”)。
双方同意不得使第三人接触或直接、间接向第三人揭露上述信息,也不得为本合同之外的任何其它目的利用该商业秘密。双方承诺,本保密义务延及其员工,任何一方的员工违反本保密义务的,该方同样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在本合同终止后,各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合同项下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应尽的保密义务,直到相对方书面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相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过程稿及经甲方认可之设计完稿,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公开展示。
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的,应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都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逾期履行: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经乙方书面催告后十个工作日仍未支付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款的万分之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乙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条件提供最终策划方案书面报告的,每逾期一天,应当支付本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如无法弥补甲方由此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就差额部分向乙方追偿。
乙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乙方提供的书面策划方案报告不能达到甲方要求,且乙方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无偿整改,仍不能达到甲方之要求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委托他人的;
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调整项目工作组人员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知识产权责任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之保密责任的;
在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无论何种原因)6个月内为同区域内(本项目所在位置直径三公里范围以内)具有直接竞争性的房地产项目提供相同或相似内容的服务的(乙方在本项目销售完成95%之后承接的营销企划代理工作除外)。
如果本合同所明确约定的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责任仍然无法弥补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