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发起人、股东及股份
第三章 股东大会
第四章 董事会
第五章 监事会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七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八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视公司需要而定)。
第四条 法律、法规、规章没有禁止的,以本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五条 公司中文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选)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本公司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条 本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或者为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
第八条 公司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