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密 协 议 书
甲 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企业)
乙方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通讯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郑重说明:乙方信息若有变更,乙方负责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否则视为本协议联系方式均为有效,甲方按照本协议联系方式送达乙方的所有文书均为有效送达。
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的员工,对于入职工作后就保密事项应遵守的国家相应法律法规和企业的《保密管理制度》和《奖惩管理制度》等制度的相关要求,乙方完全认可并同意遵照执行,甲、乙双方已于 年 月 日签订劳动合同(协议),乙方在职期间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责任和义务,双方在自愿、公平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乙方作为甲方聘用之员工,必须保守甲方秘密,甲方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商业信息、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等。
第二条 本协议第一条中所称 “商业信息”、“经营信息”和 “技术信息”,无论以纸质、实物或光盘、软盘、硬盘等任何形式为载体、体现为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声音、图像、实物等任何表示形态,均属其范围内。
第三条 本协议第一条中所称的“商业信息”、“经营信息”和 “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经营发展规划、投资决策、重大项目的开发规划、项目投资成本和效益测算资料等。
2、企业尚未付诸实施或正在实施的经营战略、方向、项目、决策等以及相关的资料、数据及其他事项等。
3、企业以往经营管理工作中形成的重点工作成果所涉及的关键技术、工艺、参数、图纸等资料信息。
4、企业的项目市场调研报告、尽调报告等。
5、销售策划案、定价策略及资料、阶段性促销措施、营销计划、客户信息及预(决)算书相关内容等。
6、企业的内部文件、文件批复、管理制度、会议决议、会议纪要等。
7、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供应商、合伙人、情报等资料、计划或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
8、客户、供应商、企业合伙人、企业其他股东等与企业发生经营合作关系的名单信息,以及企业向工商、劳动、税务、银行等各部门提出的登记、变更材料。
9、企业的财务资料(包括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审计报告等),以及审计、税务稽查等各类外部单位所出具的材料。
10、会计、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验资、评估报告及相关材料。
11、各类证件证照、印鉴等纸质及电子版资料。
12、企业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接待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13、企业的印章、保险柜密码及钥匙、电脑服务器密码、企业领导办公室钥匙、档案室和仓库等重要区域的钥匙及印模等。
14、企业的人事档案、薪资福利待遇信息及资料等。
15、企业的绩效考核资料、培训资料等人事资料。
16、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所积累的特有方式方法等。
上述涉及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有的标明有密级或“内部资料”字样,有的未作标明,不论标明与否,乙方对此文件、材料均应妥善保管,并负有保密责任。
第四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任何的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保密职责。乙方应采取任何必要或合理的措施,保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
第五条 凡是乙方在工作中接触的甲方秘密,未经批准,不得向他人泄露;对于本职工作不应接触的企业秘密,不得向他人打听或采用其他手段刺探;未经甲方批准同意,不得接受媒体采访或参加访谈性质的活动。
第六条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秘密管理规定,并做到:
1、不擅自披露、转让、使用或者允许他人披露、转让、使用甲方秘密。
2、不私自复制、保存、搜集和外传涉及甲方秘密的资料。
3、不将涉及甲方秘密的文件、资料、样品等置于无保密措施的场所。
4、未经责任高管签字同意,不得将工作资料带离办公区。
5、乙方撰写的技术方案中需引用甲方的技术参数等本协议规定的企业任何秘密,均需经得甲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6、乙方离职时必须将其持有的涉及本协议书第三条所指的各类涉密事项和各类物品全部交还甲方,并按规定办妥交接手续,若记录商业秘密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乙方应将该商业秘密信息复制到企业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本人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第七条 除甲方现行保密制度外,今后甲方制订的任何有关保密的制度、规定、办法、通知等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一经公布,乙方均应无条件的遵守和执行。
第八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在甲方所担任职务业务无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由乙方享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