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详解流程
买卖双方本人持身份证户口原件,卖方持《房屋所有权证》,买方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异地贷款使用),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缴存单(由借款人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到哈尔滨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对借款人工作、家庭、债务等情况进行贷前调查。
省内异地职工在哈购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二手房)
公积金中心审核申请人贷款资格,符合条件的预约评估贷款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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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评估报告完成后,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交纳首期付款(建筑面积90㎡以上交纳30%首付款;建筑面积90㎡以下交纳20%首付款),对借款人工作、家庭、债务等情况进行贷前调查。
本报讯(记者 张春杰)日前,我市出台实施了《关于省内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哈购房使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规定》,对省内异地职工在哈购房实行优惠政策,鼓励外地居民在哈购房。
近日,部分市民向本报记者及有关单位咨询业务流程,对此,记者采访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图解相关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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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
1.已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借款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