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详解流程
买卖双方本人持身份证户口原件,卖方持《房屋所有权证》,买方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异地贷款使用),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缴存单(由借款人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到哈尔滨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对借款人工作、家庭、债务等情况进行贷前调查。
省内异地职工在哈购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二手房)
公积金中心审核申请人贷款资格,符合条件的预约评估贷款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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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评估报告完成后,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交纳首期付款(建筑面积90㎡以上交纳30%首付款;建筑面积90㎡以下交纳20%首付款),对借款人工作、家庭、债务等情况进行贷前调查。
本报讯(记者 张春杰)日前,我市出台实施了《关于省内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哈购房使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规定》,对省内异地职工在哈购房实行优惠政策,鼓励外地居民在哈购房。
近日,部分市民向本报记者及有关单位咨询业务流程,对此,记者采访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图解相关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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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
1.已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借款申请书》;
2.已填写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异地贷款使用),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证明(由借款人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
3.申请人及共同还款人身份证、常住户口簿或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由担保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协议书》和《房地产买卖合同》;
5.建筑面积90㎡以上的提供30%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建筑面积90㎡以下的提供不低于房价20%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6.借款人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折;
7.借款人有配偶且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须提供双方户口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8.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各两张、六分方章各一枚;
9.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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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持借款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公积金中心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发《贷款审批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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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与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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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交纳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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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业担保公司到房产管理部门为借款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产权抵押登记,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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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住房公积金中心为借款人办理贷款发放,手续齐全,三日内办结贷款审批与发放。
办理抵押登记后,向售房人支付全额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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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职工在哈购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
申请人与售房单位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书》,交纳不低于购房总价20%的首期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