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法人姓名:
单位住所:
乙方:(职工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家庭现住址: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 紧急联系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及XX公司相关的规定,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其中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安排乙方在 职务工作,未尽事宜,按甲方岗位说明书中关于该职务的工作职责、工作计划及上级的工作安排等执行。
乙方工作地点 。
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因工作需要、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及乙方的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同时乙方的工资等待遇也可做相应调整,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及待遇调整,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及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权获得相应补偿金。
乙方不适应本岗位工作或对本岗位工作不能胜任时,甲方有权决定对其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的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工作特点,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乙方依法享受国家法定休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甲方在节假日期间应当安排乙方休假。
乙方工作期间如遇特殊情况要请事假的,乙方须提前写假条,由乙方的上级主管审查后签字批准后方可生效,甲方批准后按实际请假天数扣乙方工资。乙方请事假未经甲方批准或乙方未请假擅自离岗的,按乙方旷工处理。员工连续旷工3日(含)以上、或考勤月累计旷工5日(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日(含)以上,算作自动离职,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或解除合同以及追究其他责任。
第五条 劳动报酬
甲方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工资制度,试用期月基本工资为 元(税前);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的月基本工资为 元(税前),绩效工资部分根据甲方经营效益情况及薪酬计发标准进行调整。同时,保证员工应发月收入不低于甲方公司注册地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于每月10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个财务月的工资,如遇害节假日或休息日,按实际情况顺延发放。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考勤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六条 保险福利
甲方根据国家和甲方注册所在地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购买社会保险,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或者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七条 工作成果归属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属于甲方享有。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A、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或者协商一致的;
B、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或者公司迁移、资产转移、被兼并、部门或岗位撤销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全部或者部分履行的。
2、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
A、 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或办理相关手续,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B、 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
C、 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
D、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伤害的。所谓“重大伤害”包括但不限于:a)乙方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人民币五千元(含)以上的经济损失;b)使甲方受到相关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罚;c)因乙方行为使甲方失去商业机会或使甲方声誉、行业地位、社会评价等无形财产受到损害的。
E、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F、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含缓刑)、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G、 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15天的。
H、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I、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A、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 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防治污染搬迁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C、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 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辞职。
B、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足额及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C、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D、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E、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F、 甲方强令冒险作业、违章指挥强迫乙方劳动的。
G、 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八条第四项的规定解除合同:
A、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B、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C、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D、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E、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F、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
A、 合同期满前甲方书面通知续签,而乙方不同意或未及时回复的。
B、 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C、 乙方享受基本养老待遇、退休,或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D、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合同第八条第六项所规定情形之一的,合同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9、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10、乙方承诺,没有未履行完毕的竞业禁止义务,如甲方发现乙方在劳动合同签署后跟前用人单位有未履行完毕的竞业限制义务,视为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欺骗甲方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甲方自知悉该情况之日起,可以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