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抵扣、增值税抵减、增值税抵免之间
的区别与联系
增值税抵扣、增值税抵减、增值税抵免,这三个概念
都与增值税计算缴纳有关系,但又各自不同。
增值税抵扣
增值税抵扣是对一般纳税人而言的,是指一般纳税人
销售货物、提供修理修配劳务或者销售不动产以及其他服务
时,可以将根据收入计算的销项税额,扣减购进货物或者服
务时取得的有效的增值税扣税赁证的进项税额,计算缴纳增
值税。而这个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的行为,就是增值税抵
扣。
抵扣一定是跟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跟进项税
额有关。目前税法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哪一些?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
税试点的通知》第二十六规定,增值税扣税赁证,是指: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
4、完税凭证。
2016 年 8 月 3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
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件规定:
自 2016 年8 月 1 日起,一般纳税人可赁支付的道路、桥、
闸通行费,和暂赁取得的通行费发票计算抵扣增值税,文件执
行停止时间待定。
根据此规定,增值税扣税凭证暂时多了一项:
5、符合条件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发票。
企业合法取得以上几类票据,才可以按规定计算进项
税额,进行增值税的抵扣,也就是说,只有以上票据才是合
法的增值税抵扣凭证。
增值税抵减
增值税抵减是国家针对企业购买防伪税控专用设备以
及支出的技术服务费, 制定的一个专门的政策。增值税抵减,
适用于所有纳税人,不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
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
一、增值税纳税人 2016 年 12 月 1 日以后初次购买增
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
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
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
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
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
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 金税卡、IC 卡、
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
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
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
税控盘和传输盘。
二、增值税纳税人 2016 年 12 月 1 日以后缴纳的技术
维护费,可和赁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
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
减。 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
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
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抵免
增值税抵免,源于一个政策,财税 xx) 167 号文,
这个文件主要是为了照顾企业购买税控收款机而制定的专
项政策。
在 xx 年的税收法规规定中, 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尚不
得抵扣增值税。当时国家正大力推广税控收款机,为了减轻
企业负担,专门制定了增值税抵免的政策。
政策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所支付的增值
税税额(以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
增值税税额为准), 准予在该企业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
扣。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
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
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
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