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雇员保密协议:
1、乙方同意在其受雇期间,遵循甲方制定的《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对甲方任何保密信息都审慎对待并严守秘密,除非为甲方的利益,不使用保密信息。如未征得甲方董事会书面授权,亦不向任何人披露保密信息。
2、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2.1定义: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本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2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董事会未公开的重大决议,具有保密要求的会议决议,《中高管理平台》组成之文件资料,机组、配件成本及销售价格,客户名单和信息,经销网络信息、营销策略,供应商名单和信息、供应商供货渠道和价格、货源情报,人力资源规划、招聘计划及薪酬,财务、成本资料、资金流状况,工艺流程、技术诀窍、研发技术、申请中的产品专利、设计资料和图纸等应保密或有损于企业利益的其他文件、资料技术等。
3、以上保密信息直接、相关的岗位离职或合同到期不再续聘时,乙方应在至少 壹 个月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采取脱密措施。
乙方应严格按以下条款:
①乙方在离职后的24个月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