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台租赁合约
合约外方:
人台约Z方: ~
经合约甲方与合约乙方认真协商, 合约甲方将长治市沁县永春堂
大药房“书柜台租赁于合约乙方,租赁期 3年,年租金
万元。
合约乙方在药店内经营合约内药品等,附目录,以目录为准。
一、租金
自甲乙双方签订租赁房屋合约时起,租赁房屋合约生效,具
有法律生效责任,双方认真履行合约内各项事宜。自签订租赁合
约时起,合约乙方须将租赁房屋租金交付于合约甲方一年租金
万元人民币。待 11 个月后即 年 月
日之前合约乙方须将第二年租金”万元人民币交
付合约甲方。三年到期后如合约乙方继续租赁,同等条件下合约
乙方优先。如合约乙方拖延交付或有意拒付租金,合约甲方有权
收回所租赁房屋,合约失效终止。
二、合约乙方的责任
自租赁合约甲方柜台起,具有柜台使用权,合约乙方需装修
柜台,如改变柜台内部格局,须经合约甲方同意后方可改变柜台
格局,装修费由合约乙方自担。但租赁期满如不再租赁,须经合
约甲方检查柜台,如发现柜台在合约乙方租赁期间因合约乙方人
为遭到损坏,须按市价进行补偿。
1、合约乙方租赁合约甲方柜台期间, 合约乙方须认真守法经
商,要遵守消防、药监,卫生,防疫,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及所
涉及的一切法律程序,经营期间出现一切问题由合约乙方承担,
合约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合约乙方租赁合约甲方柜台期间, 合约甲方为合约乙方提
供经营所需要的一切手续资质,如因合约甲方原因造成合约乙方
经营受阻,和损失由合约甲方承担。
3、合约乙方在租赁合约甲方柜台期间及合约期满后交付合约
甲方时,合约乙方不准将合约甲方柜台房租赁别人。
4、待合约乙方租房合约期满后,如不再继续租赁,将柜台交
付给合约甲方时要完好。
5、在合约乙方租赁合约甲方柜台期间,房屋水费、电费、环
保费、治安费、卫生费及其他费用均由合约甲方承担,取暖费由
合约乙方按实用面积支付合约甲方。在租赁期间因合约乙方拒交
费用而与收费机构发生重大矛盾出现严重影响时,合约甲方有权
要求合约乙方把费用补交完并解决处理好纠纷,如合约乙方拒绝
交费,合约甲方有权收回柜台,余下租金不退。
因合约甲方原因造成合约乙方损失,由合约甲方负责。
6、合约乙方保证在店内所销售的药品价格不得比沁县市场所
销售的同厂、同品种、同规格的药品价格高。
三、合约甲方的责任
1、合约甲方在合约乙方租房合约签字或盖章时起,合约甲方负
责合约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