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合租货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
合同,以供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 xxxx 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
为: 宿舍 xxx 平方米,合计计租面积为 xxx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 xx 年,即从 20xx 年 xx 月 xx 日起至 20xx
年xx月xx 日止。甲方同意给予乙方租赁房屋的免租装修期为 xx 天
即从 20xx 年 xx 月 xx 日起至 20xx 年 xx 月 xx 日。 租赁期限不得超
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 xx 年,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租赁房屋的租金从 20xx 年 xx 月 xx 日起至 20xx 年 xx
月 xx 日止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XXXx 元即每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XXXX 元(大写: XO5x 元)。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
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
相关的手续。
乙方应于 20xx 年 xx 月 xx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
民币 xxxx 元。租货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
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
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房屋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 xx 日内,
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 乙方应于每月 xx 日前向甲方交清当月租金,造期未交
清,甲方按超过天数向乙方每天加收人民币 xxxx 元作违约金。
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 日内,乙方仍未支付有关款
项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
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乙方关拖欠租金超过 个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租
赁房屋,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房屋内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
之日起五日后,甲方有权随时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
当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五条 本租赁房屋用途为: 生产符合国家标准产品。甲方同意
乙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