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例1
图 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发生如下几笔业务;
国 1. 购入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90 万元,
另外,支付货物运输费用,取得的货运发票上注明的运费为 2
万元、建设基金为 2000 元;
国 2. 销售建材一批,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400 万元;
国 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家用电器,价税合计共 250 万元,按
约定,将在一年后退还购买者 30%的货款;
里 销项税额<400*17%+250/ (1+17%) *17%+2*0. 5*17%=104. 4948
时 进项税额=” 90*17%+2. 2*7%-4=11. 454
四 应纳税额=104. 4948-11. 454=93. 0408
四 和案例 2 菜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适用增值税税率 17%,
2011 年 5月份的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图 1. 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
销售额 80 万元; 另外,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
货运输费收入 5. 85 万元.
2. 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