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2006年新《义务教育法》基本知识测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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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l、实行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
2、各级人民政府应保障教师的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
3、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章、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 )
4、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规定。 ( )
5、农民工子女应返回原籍接受义务教育。( )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 )
7、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 )
8、如果确因工作需要,学校可以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 )
9、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