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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 品 流 通 许 可 申 请 书
名 称:
申请日期:
填 写 说 明
一、本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填写时要用碳素笔或者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二、本申请书所称“申请人”是指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按工商行政部门核定名称填写。
三、本申请书内所称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四、主体类型按照申请注册登记的企业类型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填写。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五、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六、申请人自愿选择食品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经营方式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经营项目允许兼项选择。
七、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包括: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八、如因内容过多,表内无法填写,可后续页。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表
名 称
经营场所
省(区、市) 市(地、区) 县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
主体类型
经营面积
平方米
正本数量
1 (份)
传真电话
副本数量
(份)
E-mail
邮政编码
许可范围
经营方式:
1、批发 □
2、零售 □
3、批发兼零售 □
经营项目:
1、预包装食品 □
2、散装食品 □
3、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 □
4、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
5、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
6、其他 □
开 户 行
银行开户名
银 行 账 号
本单位(本人)承诺申请流通许可证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申请人签字(盖章):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声明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不属于《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在1年、3年或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情形。
无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行为。
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管理员信息表
姓 名
性 别
文化程度
一寸近期
免冠照片
单位名称
健康情况
专/兼职
□专职
岗位
□兼职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培训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山东省工商局食品流通许可证暂行管理办法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
培训时间
考核时间
考核成绩
是否合格
主管单位
意见
年 月 日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替代页
(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替代页
食品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
姓名
性别
民族
户籍登记住址
证件名称及号码
职务
备注: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承诺(声明),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承诺(声明):
本人向许可机关郑重声明:过去五年内,本人担任主管人员所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存在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形。
谨此承诺,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现亲笔签字(盖章)确认。
签字(盖章):
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序号
设备工具名称
单位
数量
用途
填写说明:食品经营设备或者工具应当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经营单位:(签名盖章)
负 责 人:(签名盖章)
食品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
1.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取得食品经营资格。
2.按照《索证索票制度》和《协议准入制度》的要求对食品供应商进行资格审验,验明所进食品的“三证”、合格检验报告书等证明文件。
3.按照《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要求对食品质量进行检查,并按照《进货台帐制度》对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行登记,建立台帐。
4.按照《销货台帐制度》和《质量自检制度》的要求,对销售食品进行登记检查,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格执行《不合格产品退市制度》。
5.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公示经销食品的安全信息,确保经销食品安全信息准确、有效,发现食品安全不稳定因素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停止销售。
填写说明:
食品经营应当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经营单位:(签名盖章)
负 责 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编号:
《食品流通许可证》现场核查表
名 称:
经营场所:
负 责 人:
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 本核查表适用于对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现场核查评价
2 本核查表的内容:一、人员管理;二、场地要求;三、制度建立;四、设施要求 每一个核查项目的评价意见为“符合”、“基本符合”或“不符合”
3 核查评价意见的确定标准:不符合项为0项,为合格;不符合项≥1项,为不合格
4 核查人员应针对某一核查结果为“基本符合”的项目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
5 核查人员应如实填写本核查表中的内容
序号
核查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标准
评价意见
核查记录
1
人员管理
1、配备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与申请材料一致
2、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要求
符合: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该单位食品安全工作,配备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
不符合:不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无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