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执勤管理制度
1. 0 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财产及人员人身安全、预防各种灾害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经理级以下员工。
3. 0保安员管理条例
3.1保安人员要尽忠职守、切实维护公司人员及财产安全,加强防范、杜绝各种事故发生,不得监守自盗、营私舞弊、假公济私。
3.2负责对外来车辆、人员、物品进出进行检查、登记、放行。
3.3负责对厂区各大门的管理,严格执行门禁制度,值班保安要检查员工穿厂服、戴厂牌情况,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厂区、保安室。对未按要求穿戴的,要登记并报人力资源部处理。
3.4 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打饭情况,发现违纪行为必须立即禁止。
3.5 负责每日信件、书报的收发,快递、挂号信及电报须进行登记后,当班保安签名收取并立即送到人力资源部或前台。严禁将报纸、信件滞留阅读或私拆他人信件,违者按章处罚。
3.6 值班保安要不定期巡厂区,提高警惕、严防盗贼和火警。做日常6S工作,监督员工不乱丢垃圾、杂物,禁止员工带食品进入生产车间食用。
3.7 值勤保安必须按规定着装,注意礼节礼貌、仪容仪表,保持端正的工作姿态。
3.8 值班保安在接待来访人员时,须懂礼貌、热情接待,并事先电话通知被访人员,经同意后,请来宾登记,发放“来访证”,并请来宾将“来访证”悬挂于胸前后再放行入公司。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同意,发放“来访证”方能放行入公司。
3.9 保安执勤不得打嗑睡、听音乐、看书报、看电视、下棋、抽烟、闲谈、煮食等。
3.10未经人力资源部同意,不得临时在外住宿、不得擅自调班或休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班者必须提前24小时提出,经保安队长同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调班,每月只能调班一次。
3.11 保安人员值勤,必须提前10分钟到保安室接班,不得借故延迟接班时间。接班保安未到保安室接班的情形下,交班保安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私自下班,避免脱岗而发生意外情况。
3.12 保安人员值勤时,严禁上班员工外出或回宿舍,因公外出办事须持有经直接上级、人力资源部、隔级上级核准的有效“放行条”交给当班保安查验后方可离开公司。未办手续而离开公司者,由当班保安记名报人力资源部按章处理。
3.13 对来访者或员工进出所携带的行李、包裹要严格检查,但需注意以下几点:
3.13.1 不得擅自搜身,检查时态度要谦和有礼。
3.13.2 主要检查有无公司资料、产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器具等公司财产。
3.14 值班保安对外出车辆须凭有效的派车单方可放行,特殊情况经权限人员电话通知后可以放行,事后及时补办手续。严格登记车辆往返时间,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汇报。
3.15 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汇报,遇重大事件时要及时向相关人员汇报,不得拖延、乱报或不报。
3.16 夜班保安巡查要提高警惕,必要时可携带械具、电筒,检查各办公室、仓库、车间等,巡查时要注意检查门窗、水电、仪器设备等是否已关闭。如未及时关闭应通知相关负责人予以关闭,于第二天早上九点前汇报至人力资源部。
3.17 值班保安应监督员工不得超时回厂,对超时回厂者应登记并于第二天将违纪记录交至人力资源部处理;
3.18来访人员需要找公司高层领导的,保安员必须先致电前台文员,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公司。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让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