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书
甲方:
乙方(劳动者):
鉴于乙方已担任甲方所属项目部项目经理(岗位)职务,为了进一步理顺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已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补充如下条款:
一、甲方与乙方已签订的劳动合同真实有效,继续履行。
二、乙方所在的项目经理岗位为甲方的关键岗位,乙方在担任项目经理期间必须尽职尽责,遵守甲方相关规章规范,服从甲方的管理和监督,按照甲方的规定与要求认真履行好相应的工作职责。
三、除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乙方可以马上离职项目经理岗位外;乙方若要离职,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办理手续外,还必须完成工作任内所应由本人负责的一切工作责任及相应交接任务,如任内项目所发生的生产交接、合同签订、各方结算等各项事务必须完成的相应善后工作,并由甲方出具乙方项目经理离任审计报告后方可离职,期限为全部交接事项结束为止,在此期限内乙方仍需服从甲方安排和管理。
四、如乙方违反约定,未按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