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服务合同
甲 方:
乙 方:
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提供___年___月___日车辆租赁服务,乙方同意甲方委托,关于服务项目的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根据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提供车辆租赁,根据甲方的预定完成车辆的使用等服务;
提供工作人员,执行并跟踪后勤保障工作;
项目的完成及验收及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应按合同约定执行后勤保障项目,不可单方面更改及取消;
乙方应按照合同附件约定的方式完成后勤保障项目,同时应如实将保障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在项目进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取得到进展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有权对乙方委托保障项目所作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参与,乙方同意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参与。
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甲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给乙方人民币: 元( 圆整)作为定金,如此期间乙方未收到此定金,则此协议自动失效;如收到则说明此合同以被双方确认,确认后双方均不准擅自变更或取消合同,否则为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