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领取养老金的相关规定及办理流程
· 参保人员从到达领取年龄的次月起开始享受新农保待遇,对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按照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并于次月发放基础养老金;对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已经领取老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人员,应按之前领取标准加发新农保基础养老金
· 发生出国(境)定居、户籍性质变更、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或死亡等情况的参保人员,需要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扣除政府补贴
1、乡镇事务所
· 按月生成下月符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参保人员的《待遇领取通知表》
· 交村委会协办员通知参保人员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2、参保人员
·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携带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乡镇事务所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3、村协办员
· 检查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初审待遇领取资格
· 及时将相关材料上报乡镇事务所
4、乡镇事务所
· 审核参保人员的待遇领取资格
· 将符合待遇领取资格人员的相关材料上报县农保办
5、县农保办
· 复核领取待遇人员有关材料,确认其待遇领取资格
· 计算待遇领取人员的养老金领取标准
· 生成《待遇核定表》 窗体底端
· 财政划转的待遇发放资金到帐后,将待遇发放明细清单、资金转账凭证等提供给指定金融机构。
6、金融机构
· 财政划转的待遇发放资金到账后及时通知县农保办
· 及时将发放金额发放与待遇领取人员
· 向县农保办传送发放回执,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向县农保办反馈待遇发放情况明细
7、县农保办
· 核对金融机构提供的待遇发放明细,无误后,将发放信息录入信息系统,进行发放确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