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实习疑问答疑
1、实训期间可中途外出实习吗?实训成绩该如何认定?
答:实训期间可中途外出实习,但必须是在完成当前科目以后才能外出实习。
未能完成的实训科目,需在校内相应科目实训结束前,提交由单位开出的相应实训科目时间段的实习鉴定来参考认定(鉴定需描述该生的实习岗位表现。同时,给予一个百分制成绩供系部参考)。并附上不少于2000字的个人实习总结。(此点的两份材料原件均需交给电力楼511办公室孙卉老师,复印件自行提交给各科任老师。)
2、系内安排实习的同学(11水电1、11火电1及11供电5班的同学)可否中途自行找其他单位实习?
答:可以,但需自行提交申请书(必须内容:写清楚为什么要申请个人外出实习,准备在何时何单位何岗位开展实习,并承诺注意人身安全和按时参加校内的毕业设计等教学安排。)和实习审批表给系主任审批。
3、理论课、实训课期间有外出实习者,往后还需再进行顶岗实习吗?
答:根据教学安排,要求系里每位同学都必须在实训结束后、毕业结束前这段时间开展至少3个月的顶岗实习(时间可不连续),同样,在外出前要提交“实习审批表”(已经提交过审批表,而在顶岗实习期间未更换单位的不需重复提交审批表),实习结束后要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