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学习指示
推进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学习指示 为了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在全省卫生行业倡导优质服务、争创文明的良好作风,日前,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省卫生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全省卫生行业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并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通知还随文印发了《甘肃省卫生行业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管理办法》。 《通知》指出,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从为卫生改革和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的高度出发,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把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有关规定,将精神文明建设纳入重点卫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和职工年终考核体系当中,严格奖惩措施,促进工作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由一把手具体负责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立专门机构,投入一定的工作经费,配备专职人员,充分发挥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以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为核心,抓任务、定目标,立足实际,务求实效。在实际工作中,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联系当地文明办,在他们的指导下,切实做好各项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考评、监督及日常管理工作,并通过实际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建立一套具有甘肃特色、切实可行的卫生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