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协议书
x 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x 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为从事共同事业,兹订定契约设立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依据甲方提供的 ,及乙方所提供的 ,成立有关 的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并根据本契约从事营运。 第二条 新公司概况如本契约书末尾所附的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记载。设立时,甲方占百分之 股份、乙方占百分之 股份。 前项的股份保有比例,为甲、乙双方之间持续合作的依据。 第三条 甲方 ,折价为x x元整,作为 出资;乙方以其既有 (如专利及有关的一切技术情报--以下称技术),折合为x x元整,作为现物出资。 第四条 前条技术的处理须以甲、乙双方与新公司间另订的技术援助契约(本契约所附带的技术援助契约方案)为依据。 第五条 新公司的干部由甲方派任董事x名、监事一名;乙方派任董事x名、监事一名。甲方自董事中选派一人为董事长;乙方从中选派一人为副董事长。 第六条 新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