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与分公司协议书-协议书
协议书
合作主体:总公司与分公司
一、关于合作项目
1.1 合作项目: 总公司委托分公司代理特定产品或服务的销售
以及相关业务事项。
1.2 合作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销售、市场推广、售后服务
等相关业务事项。
二、权利义务
2. 1 总公司权利义务:
《1) 向分公司提供所需的产品、服务、技术支持以及市场推广
资料等资源。
《2) 协助分公司进行市场调研和销售计划的制定。
(3) 及时支付分公司根据销售业绩产生的提成或佣金等费用。
2.2 分公司权利义务:
《1) 代理总公司指定的产品或服务,并为其销售开拓市场。
(2) 按照总公司的要求进行市场宣传、广告宣传等营销活动。
(3) 积极参与总公司的培训和业绩考核等活动。
《4) 按照总公司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销售、售后服务等相关
业务事项。
55) 如实向总公司提供销售数据、市场反馈等信息。
三、合作期限与终止
3.1 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
3.2 终止条件:
5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作关系。
(2) 发生严重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3)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协议的履行。
四、保密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