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后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内部市场化管理,扩大公司经营规模,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在 地区设立分公司,由乙方担任分公司负责人,采取承发责任制,自负盈亏,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分公司设立程序:由甲方授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乙方出资具体办理分公司设立相关事宜,包含:房屋租赁、组织架构、资本投资等一切事项。
二、授权经营范围:仅限承德地区公司经营范围内的相关业务的开展并实施,禁止超范围、跨地区经营,如有跨地区经营,总公司收取2%管理费(执行总公司挂靠管理制度),乙方不得陪标、串标、相关业务由甲方处理。
三、承包费用及相关事项
1、承包款每年 万元整,此承包款为定额包干,超额乙方全留。
2、承包年限为 年,自乙方取得经营手续后至第 年度整 年为限。
3、期限 年满后,如甲方与乙方无大异议,可由乙方继续承包,承包费视经营现状和参考市场费再定。
四、甲方负责及时提供公司相关资质等证件,保证乙方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