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渠道探索
向公民提供社会保障是政府必须承担的义务。作为社会保障中心环节的社会保险更是现代社会每个公民抵御风险的“必需品”。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后,有从社会得到物质帮助的权力。在我国城镇公民享受社会保险的同时,国家必须保护农民作为公民的合法权益。商业保险可以向所有预先缴纳保险费的公民提供保障,但不可能在无盈利的情况下向任何人提供服务。因此,向农民提供养老、医疗的最基本服务只能是政府行为――建立社会保险体系。农民是一个弱势群体,也是为人类付出最多、为中国社会革命和经济改革贡献最大而索取最少的群体。政府应该为他们提供与其他公民同等水平的公共服务,他们更需要“公平”。农民又是一个防御风险意识和能力均较弱的群体,难以自觉设计长远防范风险的规划,需要政府为他们进行制度设计。 目前,尽快为农民建立社会保险体系已成为举国上下的共识,但社会保险提供的是物质保障,如何筹集为农民提供社会保险的基金是政府和社会共同面临的严峻问题。为农民提供社会保险到底需要多少资金?如果按照农村和城市社会保险同一原则的设想,向农民提供养老和医疗(含工伤和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