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_
车牌租赁协议书
甲方(车牌使用人):
身份证号:
乙方(车牌被使用人):
身份证号:
就甲乙双方车牌租赁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车牌租赁”定义
1、本协议中的车牌租赁,定义为下列第 种:
购车指标租赁:乙方取得 北京市 小客车购置指标,甲方利用该指标自行购车,并将该车辆以乙方名义上牌;
车牌租赁:乙方提供现有的乙方名下车牌(车牌号为: ),甲方自行购车,并将该车辆登记在乙方车牌名下,继续使用乙方原车牌号;
车牌租赁:乙方现有车牌,甲方自行购车,并将该车辆登记在乙方名下,是否继续使用乙方原车牌号均不影响本协议履行。
2、本协议中的车牌租赁,数量为:一个(即可用于一辆车登记的指标或牌照)。
租期
双方同意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费用
1、租金为 元/月。
2、支付方式:按下列第 种:
按月支付。甲方应于每月10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一次性支付。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租金共计 元;
其它:
3、如车辆实际上牌时间与租期不一致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以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租期起算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