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自愿、公平、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出租给乙方,作经营使用。
、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该房屋租赁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日起3日内,乙方向甲方次性支付 元整。
、上述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楚,没有纠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限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以下责任:1、上述房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2、负责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