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程序
为便于监理工作的日常管理,明确各级监理在三大目标控制中所做的工作,使监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现根据施工合同、监理服务合同及监理行业有关法规,特制定如下施工管理中常用的监理程序,供施工单位、驻地办、总监办共同遵守。
1分包商资质审查基本程序
工程分包在当前的工程建设市场是十分常见的,对工程质量影响较大,所以要严加管理。监理工程师应严禁承包人把大部分工程肢解后分包出去或层层转包,只有经过两级监理审查并取得业主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分包工程手续,承包人才能将部分工程分包出去。而工程分包后不排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1.1审批分包
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主要方面审查承包人分包工程的申请报告。
(1)分包人的资格情况及证明。包括企业概况,参加分包工程人员的资历,施工机械状况,财务资本情况等;
(2)分包工程项目及内容;
(3)分包工程数量及金额;
(4)分包工程项目所使用的技术规范与验收标准
(5)分包工程的工期;
(6)承包人与分包人的合同责任;
(7)分包协议。
监理工程师完成上述审查之后,签发《分包申请审查报告》报业主批准。
1.2分包工程的管理
(1)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