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租赁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有的育苗场,用于从事水产养殖业等相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赁范围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 现有现状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
合同租期为两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支付方式
在本合同约定的租期内合计总租金人民币 元正。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付清,押金人民币壹万元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
四、甲方承诺
甲方承诺其合法拥有该出租场地使用权及设施所有权、转租权,保证乙方在经营使用该场地及设施期间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应将本场现有的所有设施移交给乙方使用。
2、乙方在合同期间,设备、设施,如海边抽水系统、鼓风机、配电盘、备用电机组和沿场线外排水渠至抽水泵房护岸损坏应及时修复。
3、租赁期间,若遇政府需要征用,按实际租用时间,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租金剩余的租金。
4、租赁期间,乙方要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一切产生的经营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付,甲方概不负责。
六、不可抗力
如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