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深基坑与高大模板工程
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预防深基坑与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发生施工质量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适用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包括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等内容。
(二)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 ,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查
(一)承接深基坑与高大模板工程的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根据设计文件和技术设计要求,结合工程的实际,编制深基坑与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二)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支护、支撑系统的结构设计(包括结构选型及其计算依据;结构变形、位移和沉降观测的允许值以及临界状态报警值;结构设计的安全有效使用期)。
2、施工工艺要求,施工程序和施工进度安排。
3、对设计要求及施工现场情况的监测控制措施。
4、各阶段施工安全措施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后应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签字。
(四)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
1、施工单位应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2、专家组由勘察、设计(注册结构工程师)、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在佛山市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查专家库中选取,但不能选择本工程相关企业的专家。专家名单可在佛山市建设局网站(www.fsfgj.gov.cn)上查阅。若根据工程需要选取市专家库以外的专家,施工单位应向市建设局提出申请。
3、专家组的人员组成及论证审查会的召开时间,应通知建设、监理单位和区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情况应同时通知市质量、安全监督站:
(1)地下室两层以上(含两层)的深基坑;
(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12m(含12m)。
4、施工单位应在论证会3天前将专项方案及相关资料送达各论证专家及质量、安全监督站。
5、专家审查时,应由专家选出专家组的组长,并由组长主持专家论证会。专家组讨论确定审查结论时,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应离场回避。
6、专家组必须对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提出书面意见,填写专家审查表格 HYPERLINK "佛建工[2006]21号附件1.doc" (附表1),并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五)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组的论证审查意见,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整理完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
(六)专家组及成员应当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对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负相应的审查责任,但不代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承担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四、建设单位的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深基坑与高大模板工程的管理。
(二)深基坑施工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深基坑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和监测单位,对邻近建(构)筑物的现状进行周密的调查、测绘或摄像,并作好详细记录。必要时应有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安全鉴定。
(四)深基坑开挖或支护施工完成后,因建设资金等问题可能造成其长期暴露或超过支护设计安全期而危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建设单位应主动回填,并承担因未能及时回填而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应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单项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六)建设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技术标准,降低工程质量;不得指定或随意减少监测项目,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五、施工单位的责任
(一)应严格依照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组织施工。
(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或其委托人、项目经理应参加深基坑和高大模板的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填写附表6备查)。混凝土浇灌前,施工单位应将验收记录送达质量和安全监督站的项目监督负责人,并告知浇灌时间。
(三)高大模板工程在浇灌混凝土时,项目经理应委派专人全过程在现场监控支撑体系的安全。另外,项目经理至少要在正浇灌混凝土的楼面上带班检查一次,并形成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由监理员签名见证(填写 HYPERLINK "佛建工[2006]21号附件5.doc" 附表5备查)。
(四)应就有关的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双方签字确认。
(五)应及时有效地对工程进行监测,并应详细记录。
(六)应有针对性地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组织演练。
(七)各项目部应把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作为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在工地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六、监理单位的责任
(一)应根据规范要求、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组论证审查意见等有关资料文件,根据工程实际提出监理意见,对该专项方案编写监理纲要和实施细则。
(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委托人、总监应参加深基坑和高大模板的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填写 HYPERLINK "佛建工[2006]21号附件6.doc" 附表6备查)。
(三)高大模板工程在浇灌混凝土时,总监应委派专人全过程在现场监控支撑体系的安全。另外,总监至少要在正浇灌混凝土的楼面上带班检查一次,并形成检查记录(填写附表5备查)。
(四)工程出现险情或发生安全事故时,应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