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管理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承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为加强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安全协议。本安全协议为《房屋租赁合同》的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责任
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消防通道,必须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危房、防范设备不健全、存在治安隐患、违章建筑房屋等不准出租。
甲方不得将房屋出租给身份不明、来历不明的人员。
甲方必须与乙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报社区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备案。
使用前,甲方就根据本协议的内容,向乙方说明租房环境和水、电、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
甲方对出租的房租有权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对于发现乙方不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排除。并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甲方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行为和嫌疑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不得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
乙方责任
乙方对租赁环境和自身日常的安全责任,并提供必要的工作证明、身份证明、担保证明等相关材料。
乙方有义务加强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并依法自行管理和检查。
乙方使用前要对甲方提出的租房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认,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否则,使用后视为使用中的安全隐患。
乙方在出租屋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具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所必需的安全条件、安全设施和设备,并配备必要的安全器材。
乙方不得乱拉电线;不得使用国家禁止用的燃器和电器(如直排式煤气热水器、烟道式煤气热水器、即热式电热水器、“热得快”等);不得使用没有合法经营执照的黑煤气
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内从事黄、赌、毒和其他影响公共秩序的活动,不得影响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若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协议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乙方自觉接受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