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凉粉草种植收购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收购方):
乙方(种植方):
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致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仙草(凉粉草)种植收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种植仙草(凉粉草)的面积、种苗数量和预付款
1、乙方种植仙草(凉粉草)水田 亩、旱地 亩,共 亩。
2、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向乙方提供种苗 株,并应乙方要求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种植进行指导。
3、甲方向乙方预付生产费用款每亩人民币 元(一亩起),共人民币 元;种植面积达 亩以上的甲方可提供农膜。
二、收购价格及结算方式
1、收购标准及价格
一级标准为 ,收购保护价:人民币 元/公斤。
二级标准为 ,收购保护价:人民币 元/公斤。
三级标准为 ,收购保护价: 人民币 元/公斤。
具体收购价按照收购时市场收购价另行确定,但不得低于保护价。一、二、三级以外部分由双方另议收购方式和价格。
结算时甲方扣除预付款和农膜费用后向乙方支付余款,如不需农膜、预付款的则按实计。
2、结算方式: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 种结算方式:
(1)现金结算的,甲方应在收购后 天内付给乙方;
(2)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的,所有收购款应在交付后 天内转账完毕。
三、质量和检验标准
1、质量标准
(1)仙草(凉粉草)晒干(枝茎干脆易折断);
(2)农药残留不超标;
(3)不含沙石、草根、杂草等杂质;
(4)其他要求: 。
2、检验标准、方法
3、检验地点及期限
(1)地点:
(2)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乙方种植的仙草(凉粉草)全部由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