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的房屋。甲方将自有的位于钦州市银河街26号楼房(共五层半,实用535平方米),租给乙方用于经营 。在租赁期内,乙方对出租的房屋享有使用权,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所租的房屋,不得随意改变所租房屋的用途,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凡从事这些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责,与甲方无关,并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合同期满,乙方应保证附着设施设备完好归还甲方,如有损毁,需按价赔偿。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二〇一一年 月 日起至二〇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三条:租金及缴纳方式。
1、每月租金陆仟元整(¥6000.00元)。
2、本着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第一年租金按季度缴纳,即每叁个月缴纳一次,共计壹万捌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