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店财务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自营店铺:包括地铺、店中店。
销售管理
销售业务操作要求
所有销售必须由当班导购或收银员,根据有效销售小票,在产品交付顾客前,通过扫枪扫入系统。
当日营业结束后,店长将系统销售数据与当日小票和所收货款核对无误后,进行销售日结,上传数据。店中店可根据商场营业时间适当调整销售日结时间。
已进行销售日结的数据,一律不得更改!如发现前期数据有错误,须将情况书面报告系统管理员及零售存货管理会计同意后,方可修改销售数据且只能修改在当前日。
销售小票一式叁联(第1联顾客,第2联门店,第3联公司财务),应序时保存。月度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店长负责将销售小票第3联序时装订,并交回公司财务部。
地铺店长每周一将《地铺销售收款明细表》(见附件1)和相关单据(银行存款单、银行POS单、储蓄卡存单、赠卷、现金结存单、赞助审批单)报财务部应收会计。
临时调整销售价格
在获得区域经理或者销售部经理的签字或书面授权后,系统管理员可以给予店长相应的系统权限,店长可以进行打折销售;
未经批准或授权擅自更改价格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