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店财务管理制度
(一)流动资金的管理制度
店铺除固定资产外,因经营需要的营运资金统称流动资金。
1、收入来源:通过营业生产金额累积成为支出来源,当收支不平衡时,及时注资,确保平衡。
2、细则:用做支付房租、水电费、税金、管理费、成本材料、员工薪金、保养费用、营运费等。
3、方法:
(1)每位收银员配保险夹码一个,用做保管当天营业额及留底零钞(严禁将零钞放置于收银台内过夜)。
(2)店长配保险夹码一个,用做备用流动资金及二重验资,短暂保管作用。
(3)原则上保险柜内不得存放超过2000元人民币。
(4)每天分两次将大额收入存入银行或柜员机。存款时间要有男同事陪同做保卫视察,以防被抢或被盗。
4、登记方法:
(1)收入:
①原始收入单据由店长复核,并对号,不能缺单,签检后存好(原始单应另处存放,保存一年,用做备查)。
②建立收入明细表账、流水账,主要登记单号、项目、发型师号、发型助理号、产值。
③建立总收入账本,主要说明当天总额收入、支出、余额现金、存银行账目、美发项目收入明细、外卖品收入明细及其他收益、总单数,进行水单号码登记等。
(2)支出:
①每天支出原始单据,经手采购者签署,收银员签署,并保管好。
②每天支出明细要在总账本处登记好,以做备查。
③当天收入不能支付当天支出时,用红笔填写表示。
④员工预支的不入支出账,开工资时统一扣除。
(3)应收款登记办法:包括各种合同押金、订金预付款等,要分类、分夹存放、登记清楚。
(二)备用零钞管理规则
早班收银上班时,从保险柜中取出。晚上结账或交接班时,填好交接班现金、单数等交接班手续,并取出零钞,放回保险箱,明天待用。原则上存放零钞500元,并安排专人负责保管。
(三)收货规则
1、原则上收收银拿收据(货单验货签收)点货,主管复核后签名付款。
2、此货不是收银或主管订的,应征询店长意见,明确有此事及需要的才收货。
3、凡日耗品、日用品,例如玻璃水、消毒水、煤气、米、材料、灯具、纸巾等,后勤人员需向主管展示所购物品,经主管审核签字后收银放钱。
4、主管有权签非常规支出100元以下货款,店长有权签非常规支出300元以下货款。
(四)采购规则
1、填写所需品“采购意向申请”,并报品牌、质量、价格、用途,供主管或店长参考。
2、所需品用途及价值评估。
3、审批权限:主管100元以内,店长300元以内,300元以上需报总经理。
4、针对所需品质量和价格做市场调查,做最后决定。
4、针对所需品质量和价格做市场调查,做出最后决定。
5、达成采购意向,批出采购预付款项。
6、完成采购程序后由主管或店长验收,并收回发票收据。
(五)借款规则
1、若无特殊情况,发工资后5天内不准借支。
2、发型师可向美发店借支1000元(工资不足3000元者只可借500元)。
3、助理、收银、后勤等一个月内最多可借200元。
4、凡借支的都需申报到店长同意签名后,收银才能放钱。
(六)报销规则
1、车费(交通费用):用支出单标明时间、出发点、目的地、人数、费用及路途费用等,公车标准经店长审核签名有效。特殊情况的,300元以下店长审批。
2、出差伙食标准:出差人员:8元/餐х2餐=16元+5元(早餐)+5元饮料=26元/天(出差到分店者在店内饭堂就餐,不存在伙食费用)。
3、公关接待:友好交流、营业来往、同行或生意伙伴,接待工作由店长负责。预付款300元以上报董事审批或电话通知,口头审批,事后总经理签名生效。
4、行政公关:逢春节、中秋节、端午节等节日,及特殊情况需要、维持关系需要的,300元以下由店长审批执行,超300元由总经理负责执行或委托执行。
5、日常杂费支出:100元以下由主管审批,收银放钱。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由店长审批,收银放钱。
(七)工资核算规则
1、收银每天核算助理、技师及发型师产值,填个人工资计算表并公布于休息室,让员工复查,员工右有疑问,3天内可找收银对数。
2、收银(会计)月头出好基本工资表。如有新人进入则征询店长或主管对其薪金待遇。5号前收银(会计)向主管收取罚款存根,超体明细扣罚表,住宿、水电、煤气费分摊金额(其中宿舍原发票应复印后公布),以及处理个税等其他事宜。
3、月初6—8号交工资表给主管审核、签名。
4、8—12号交店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