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
上海 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书
使用说明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上海 有限公司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