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考试卷(专升本)
2010-2011年度秋季学期期末(2011.3) 《经济法》
主讲教师: 李建人
学习中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 学 号:_______________ 成绩:___________
一 、请同学们在下列题目中任选一题,写成期末论文。
国有独资公司法律制度研究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
证券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论消费者的知情权
经营者集中法律问题研究
论我国进出口商品质量监管制度
论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完善
论我国破产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完善
论税收的本质
地方政府债券法律问题研究
政府采购法律问题研究
论保险利益
论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完善
价格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金融安全法律问题研究
二、论文写作要求
论文 写作要经过资料收集,编写提纲,撰写论文等几个步骤,同学们应结合课堂讲授内容,广泛收集与论文有关资料,占有一定案例,参考一定 文献资料。
三、最终提交 论文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论文题目:论文题目应为授课教师指定题目,论文题目要求为宋体三号字,加粗居中。
2、正文:正文是论文 主体,应占主要篇幅。论文字数一般在2500-3000字。论文要文字流畅,语言准确,层次清晰,论点清楚,论据准确,有独立见解。要理论联系实际。引用他人观点要注明出处,论文正文数字标题书写顺序依次为一、(一)、1、(1)①。
正文部分要求为宋体小四号字,标题加粗,行间距为1.5倍行距
3、参考文献:论文后要标注清楚参考文献附录(不少于3个),参考文献要注明书名作者、(文章题目及报刊名称)版次、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页码。序号使用〔1〕〔2〕〔3〕……。 参考文献部分要求为宋体小四号字。
四、论文打印
论文打印论文一律用计算机打印,以此文件为封面,写明学习中心、专业、姓名、学号等信息,用A4纸上端装定。
五、其它安排
请同学们按照各所属学习中心 通知按时将论文交到所属学习中心(截止日为2011年3月13日)。各学习中心收齐论文后,统一随期末试卷共同邮寄到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过期不收,不接受补交。如有抄袭雷同现象,将按学院规定严肃处理。
论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完善
摘 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日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并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问题。重视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法律保障体系。在今后比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律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
关键词:食品安全; 法制; 监管; 保障体系
目 录
摘 要 Ⅱ
第1章 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问题 1
1.1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1
1.2 影响及危害 1
HYPERLINK \l "_Toc214816205" 1.3食品安全监管法规与政策 PAGEREF _Toc214816205 \h 2
HYPERLINK \l "_Toc214816198" 1.4 我国食品安全立法现状及不足 PAGEREF _Toc214816198 \h 1
HYPERLINK \l "_Toc214816200" 第2章 加强食品安全的对策 PAGEREF _Toc214816200 \h 2
HYPERLINK \l "_Toc214816201" 2.1管理权限要清晰、责权要分明 PAGEREF _Toc214816201 \h 2 HYPERLINK \l "_Toc214816202"
HYPERLINK \l "_Toc214816203" 2.2加强管理,引导健康消费 PAGEREF _Toc214816203 \h 2
HYPERLINK \l "_Toc214816204" 2.3建立市场准入制 PAGEREF _Toc214816204 \h 2
HYPERLINK \l "_Toc214816200" 第3章 发展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体系的建议 PAGEREF _Toc214816200 \h 2
HYPERLINK \l "_Toc214816201" 3.1加强食品安全法律建设和法制管理 PAGEREF _Toc214816201 \h 2
HYPERLINK \l "_Toc214816201" 3.1全面加强监管力度 PAGEREF _Toc214816201 \h 2
HYPERLINK \l "_Toc214816206" 结 论 12
HYPERLINK \l "_Toc214816207" 致 谢 12
HYPERLINK \l "_Toc214816208" 参考文献 12
第1章 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问题
1.1 .1农产品、禽类产品的安全状况令人堪忧
化肥、农药等对人体有害物质残留于农产品中;抗生素、激素和其他有害物质残留于禽、畜、水产品体内。在一些地方在种植中滥用激素类农药以保收成,在养殖中乱用激素和其他药物以增加产量却使农畜产品却受到污染;重金属污染,即在农禽产品中含有超标超量的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危害的重金属物质。1.1.2 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了可供食品加工用的添加剂品种及其用量和在产品中的残留限量,超量使用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曾有在面粉中超限量添加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在腌菜中超标量多倍使用苯甲酸;在饮料中成倍超标使用的化学合成甜味剂等等。1.1.3 滥用非食品加工用化学添加物在食品加工制造过程中,非法使用和添加超出食品法规允许适用范围的化学物质(其中绝大部分对人体身体有害)。例如:为使馒头、包子增白使用二氧化硫;为使大米、饼干增亮用矿物油;用甲醛浸泡海产品使之增韧、增亮,延长保存期;为改善米粉、腐竹口感使用“吊白块”(一种化工原料,学名甲醛次硫酸氢钠)等等。1.1.4 生物技术产品的出现、转基因食品的潜在危险,同样带来了安全性问题。如今,转基因食品早已摆上了人们的餐桌,比如人们大量食用的番茄、甜椒,大豆粉、大豆油等大豆制品。尽管目前还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转基因食品对人类有害,但有关转基因食品安全性问题已引起人们的密切关注。目前人们所担忧的是转基因食品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转基因产品是否对人体无毒、无副作用,转基因产品与非转基因产品是否“实质等同”无显著差异。从国内外对转基因生物的研究来看,转基因食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潜在危险:可能损害人类的免疫系统(标记基因);可能产生过敏综合症;可能对人类有毒性;对环境和生态系统有害;对人类和人体存在未知的危害。1.2 影响及危害
目前,我国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产生的危害也是多方面的。 2008年9月引发的“三鹿”奶粉事件不仅在全国范围内造成了不良影响,而且严重地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形象。“中国制造”(Made in China)再一次遭到广泛地抵制。中国食品行业再次受挫。其直接后果必将使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再遭重挫。自我国入世后,出口农产品和食品的安全问题便遇到新的挑战。例如,由于我国输欧虾类产品被检出残留氯霉素。自2002年起,欧盟已停止从我国进口牛肉、鸡肉、兔肉、冻虾等动物源食品,使我国丢掉了欧盟的市场份额,蒙受巨大经济损失。美、日、韩、俄等国也纷纷增加农产品和食品的检测项目和提高农药、兽药残留的限量标准(MRL)。一些精心设计的、有针对性的技术标准和法规,已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认可的技术壁垒措施,导致我国出口的茶叶、蘑菇、肉类、蕨菜、蜂蜜等产品被进口国退货或限制进口。对外贸易摩擦不断,使我国农产品和食品的出口贸易严重受遏。这次“三鹿”奶粉事件致使仅乳品行业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损失数百亿。而且“中国形象”的损失更是无法数计。可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体系,是树立良好国际形象,抵御食品安全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有效途径。
1.3 食品安全监管法规与政策
积极开展对外食品安全法律标准的研究,消化,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多层次法律体系,探索和发展即和国际接轨,又符合国情的理论,方法和体系。重所周知,美国是全世界安全保障最好的国家之一,它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非常繁多,既有综合性的,如《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 《食品质量保护法》和《公共卫生服务法》也有非常具体的《联邦肉类检查法》《禽产品检查法》和《蛋类产品检查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几乎涵盖了所有食品,为食品安全制定了非常具体的标准以及监管程序。再如英国1990年出台《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销售以及各种食品,饮料所包含的具体成分和卫生标准都有详细的规定。
尽快纠正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不规范、不够严密的缺陷,加速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建立符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原则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从食品安全的全程监控着眼,把标准和规程落实在食品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消除所谓的“绿色壁垒”。目前我国共有1 070项食品工业国家标准和1164项食品工业标准。这些标准绝大多数都是2000年以前制订的,其中最早的制订于1981年。为了适应进出口食品检验,还有进出口食品检验方法行业标准578项。即是说:各类食品安全标准大都仅仅是行业标准而非国家标准。而食品管理先进的国家食品标准都是由国家专门的立法机构制定的,而且一种产品只有一个标准,清晰明确,有利于标准的贯彻执行。而我国受多年来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有些食品标准产生形成两套标准。如碳酸饮料、饮用纯净水、食盐、酱油等均是两套标准。国外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在采取的环境保护上起步早、成效大、公众环保意识强、环保技术先进、环保标准较高,它们制定的绿色技术标准几乎已经成为国际市场的通行证。我们只有加快与之接轨,把绿色壁垒由现阶段的出口障碍变成促使我们加快发展绿色产业的强大动力,这最终的收益者还是我们自己。1.4 我国食品安全立法现状及不足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历经几十年法律制度的建设,基本形成了自己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我国现有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是由1995年正式出台的《食品卫生法》为主导,《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1997)、《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5)、《食品卫生监督程序》(1997)、《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2007)等数部单行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和近百个配套规章和近 500 个食品卫生标准为主干,以及诸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4)、《传染病防治法》(2004)、《产品质量法》(2000)、《标准化法》(1989)、《农业法》(2003)、《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02)、《刑法》(1997)等法律中有关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为补充而构成的集合法群形态。这些法规共同构筑了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基本框架,并在保障我国食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与发达国家以及国际社会的差距依然存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基本法定位不准确,调整范围过窄。我国现行居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核心地位的《食品卫生法》以及其所统领的法律法规并不是以食品安全为中心精心构建和设计的。而且,“食品安全”没有被确立为立法的整体性目标, 也没有建立在全部食品产业链基础上。一些可有效确保食品安全的法律原则和制度并没有贯穿到现有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然而,“食品安全”(Food Safty)包括食品卫生(Food Hygiene)、食品质量(Food Qulity)、食品营养(Food Nutrion)等立法要素,涉及到生产、流通、消费等立法环节,更具有宏观性、全局性、系统性。而“食品卫生”虽具备了食品安全的部分特征,但不包含种植、养殖环节的安全,仅仅是整个食品链中的一部分,不足以涵盖食品安全性、营养性、功能性和多样性的基本特征。“食品安全”通常是生产与经营安全、过程与结果安全、现实与未来安全的完整统一,而“食品卫生”则更侧重于过程安全,食品安全在内容上包含了食品卫生。基本法定位不准是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广度不够以及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突出问题无法彻底解决的深层次原因之一。可见,以《食品卫生法》为核心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已明显不适宜时代发展的要求。因此,尽快制定一部覆盖食品安全全过程的、综合型的《食品安全法》以取代要素型《食品卫生法》的母法位置,是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必要选择。[5 徐鹏飞. 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及法律对策[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7,(6):105.]5 第二,法规陈旧,协调统一性差。一方面,法规陈旧过时,不能适应食品安全新形势的需要。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的出台时间早,基本上都是上个世纪制定的。尤其是《食品卫生法》已实施十多年,一直未曾修订,已不适应国内外新情况的挑战。而且这些法律法规在制定时,并没有充分考虑食品安全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当食品安全问题出现时,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很多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需要了。另一方面,数量虽多,但协调不够,缺乏统一性。上述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是不同机关在不同时期制定和颁布的。法律法规虽然数量较多,但因分段立法,条款相对分散。针对性虽强,但协调统一性差。没有统一的执法依据,必然会导致监管的冲突与盲区进而促成监管不力和监管的效果大打折扣。 第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正如前面所述,法律制度不健全是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屡防不止的重要原因。对由于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引发的危机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等未引起足够重视,与经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相比,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保障(监管)体系还缺少包括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应急处理机制、信用体系以及信息发布制度等对保障食品安全十分必要的一系列重要制度。而且既有的制度也不完善, 尤其是食品安全法律责任的制度不完善。表现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制裁力度不够,行政执法人员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违法成本较低是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主要诱因。而行政问责制度的缺乏直接导致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严重后果。
第2章 加强食品安全的对策
2.1 加强食品安全法律建设和法制管理
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立足国情并总结改革开放20多年来食品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以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创新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现行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具体来说,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法制建设可从以下各方面予以考虑:一个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系统应由法律体系、管理体系、标准体系、检测体系、信息体系、信用体系构成。
2.2 管理权限要清晰、责权要分明
国家应从宏观上调控,由专门食品安全部门负责,实行统一认证、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分级;在政策上扶持安全食品产业的发展,同时完善市场法律法规与市场价格体系。
2.3 加强管理,引导健康消费
食品安全体系的建立需要多方配合,多方协调,离不开投入部门、产出部门、管理部门、技术监测部门及各社会团体的大力配合与支持。2008年,福建省在全省9个区市、15个县设立24个采样点,开展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工作,以获取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数据,及早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逐步实现食品安全由“事后监管”向“事前预防”的转变,加强宣传和领导,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绿色消费意识和消费观念。
2.4 建立市场准入制
食品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的学科较多,如环境科学、土壤科学、生物科学及其他相关学科,属于交叉领域,仅凭一门学科很难得到令人满意的结果。所以在科研领域要加强各学科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建立我国科学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