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会字 [2016] 1号
印发《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内部营改增准备工作的指导意见》的
通知
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 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 、建设( 建筑)
会计学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 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设会计学会所属分支机
构及会员, 各建筑企业
建筑业营改增实施在即,为推动营改增工作顺利、平稳、健康开展我们组
织研究起草了《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内部营改增准备工作的指导意见 ,现印发
给你们。
希望广大建筑企业从实际情况出发, 参照本指导意见 切实做好内部准备
作。各级建筑业协会和建设会计学会, 应积极组织举办研讨会、学习班和专题讲
座, 总结、交流先进经验,帮助建筑业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建筑企业内部营
改增准备工作取得实效。
中国建筑业协会 中国建设会计学会
2016 年1 月5 上日
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内部营改增准备工作的指导意见
营改增是一项重大税制改革,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将产生深远影
响。为推动建筑业营改增试点顺利、平稳、健康实施, 特对建筑业企
业内部的营改增准备工作, 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建筑业企业内部的营改增准备工作十分必要
自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财税
【2011】 110 号) 颁发以来, 我们通过调查研究,从完善财税政策和
改革工程造价计价规则等方面, 提出了稳妥推进建筑业营改增试点
的政策建议,得到了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重视。但是, 仅有上述政
策层面的准备工作是不够的,建筑企业还必须积极主动做好自身的
准备工作, 即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学习有关法规政策,积极开展企业
内部的调查摸底和模拟运转,,找出不适应增值税管理与核算的问题,
有针对性地调整内部体制和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和控制,与此同时,
保持与税务等管理部门的经常沟通和协调。做好上述各项准备工作,
既有利于建筑业营改增试点顺利实施, 也有利于推动企业提升经营
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实现转型升级。
二、要把学习法规政策贯穿于准备工作的始终
建筑企业要有计划地组织内部税务、财会、经营、合同、材料等
业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着重学习营改增试点以
来诸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3】〗106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 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39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
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5 年第 19
号) 等一系列有关文件。通过学习,确保企业内部的准备工作始终在
相关法规政策指导下进行。
三、要组织开展模拟运转,以保证把准备工作做得准确、全面和
系统
营改增模拟运转,是指建筑业企业在目前仍然实施营业税管理
和核算的情况下, 参照对已经实施营改增行业企业增值税的征收管
理规定,进行全过程的增值税模拟管理和账外核算。根据实际情况,
模拟运转,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企业中的一个或几个基层单
位、一个或几个工程项目。模拟运转,要严格依据实施增值税管理的
实际情况, 对工程投标报价、合同协议管理、货物劳务采购、发票管
理传送、会计稽核核算、实施报税清缴等管理环节进行全面审查, 准
确、具体、全面地找出不适应增值税征收管理的各种实际问题, 以便
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做好内部各项准备工作。
四、应对方案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 注重做实
目前,建筑业营改增实施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还没有出台,加之
企业之间现有内部管理水平差别较大, 在这种情况下,面对诸多准备
工作, 既要全面制定应对方案 又要从实际情况出发,突出重点, 注重
做实。例如:
一一关于增值税管理的基础条件问题。 企业要否增设内部税务管
理机构, 如何选配内部纳税业务管理人员, 购置那些有关设备和相关
税务管理软件。要纳入企业整体工作计划提前予以考虑和安排
一一关于完善 项目法施工管理"问题。为适应增值税征收管理
要求,企业对包括”项目法施工管理治在内的诸多内部管理体制和
运行机制是否需要调整完善,怎么调整完善。要反复研究,做出方案,
择时付诸实施。
一一关于投标报价问题在有关部门尚未明确改变建设工程造价
计价规则的情况下, 根据增值税是价外税的属性,企业怎样对新承接
工程进行投标报价。要统一思想,形成本企业自己新的投标报价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