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供货合同
合同编号:
需 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项目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产品名称
规格 (㎜)
数量 (樘)
面积 (㎡)
单价
(元/㎡)
金额 (元)
合 计
备注:单开门面积不足1.3M²按1.3M²计算,双开门面积不足2.5M²按2.5M²计算。
注明:
1.此单价已包括:制作、安装、运输费用。我公司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尺寸组织生产安装(因设计变更及甲方要求,产品数量有所增减,则按上述单价以实际安装工程量结算)。
2.此单价已包含税金。
3.以上价格不包含消防检测费、消防验收费、见证取样产品及检测费。
4.甲方提供放工图纸一套,以便乙方明确防火门的设计要求,严格按要求施工。
5. 如有变更事项,由甲方按实签证另增补费用。
二、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生产,甲方提供图纸及技术交底。
三、交货及验收方式:由乙方送货到工地;按双方约定的要求验收。工程名称: ;地址: ;所属地区:广西 市 区;业主(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 甲方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负责协助乙方卸货和产品现场签收、签证。
四、合同工期:
1.合同签定后,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后,工期以双方约定为准,按照订货方的图纸尺寸进行下单生产,因图纸尺寸与实际洞口尺寸不统一,带来凿墙补洞、塞缝灌浆及返工等费用由甲方承担。门框进场甲方须提前15天通知,门扇进场须提前20天通知,油漆进场须提前10天通知。
2、因以下原因工期可以相应顺延:(1)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工作方面的;(2)乙方已施工完成的项目,甲方更改设计使乙方重新施工的;(3)在施工过程中如停电影响正常施工的;(4)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的;(5)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五、付款办法及期限:
1、合同签定后,甲方须先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定金,即¥ 元,方可安排生产;门框到施工现场后2天内,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50%,即¥ 元,方可安排安装;门扇到施工现场后2天内,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即¥ 元;方可安排安装;安装完毕起3天内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8%,即¥ 元,乙方才能为甲方提供验收资料和身份证标识(预留2%的质量保证金外)。质保期壹年,质保期到期七天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清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2、合同签定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生产,生产完成后。如果甲方30天内不能安排进场,甲方必须支付该批货值总额每月1.5%资金占用费给乙方。
3、甲方付款必须汇入合同指定的银行帐号,如甲方不是汇入指定帐号,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同时乙方有权利不开具任何消防验收相关资料给甲方。
六、安装及维护:
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一份门窗安装施工图纸,并配合乙方根据图纸对现场洞口进行综合检查,共同签字确认产品生产尺寸。
2、安装所需的水电、场地、安装人员临时宿舍及垂直运输由甲方免费提供,门洞敲补、补门缝、门框灌水泥沙浆等由甲方负责。
3、乙方安装完门框后,由甲方派人在门框上标注地面成形标高,以便乙方及时组织门扇生产。
4、施工过程中,甲方更改防火门设计使乙方重新施工的,费用及材料费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5、安装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应付工程款后,乙方交由甲方投入使用。并从交付之日起进行壹年的无偿质量保修,人为或操作不当损坏的,不列入保修范围。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及工期与本供货合同内容相符,否则甲方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总工程款的3%。
2、甲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支付清工程款,须每天向乙方支付逾期总工程款的1%作为滞纳金,同时乙方不承担延误工期的责任。甲方逾期超过30天,乙方有权收回与甲方尚欠款项同等价值的货物,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因甲方原因合同生效后取消本合同内工程量,甲方仍须按本合同总价全额支付工程款,以补偿乙方为本工程预制的产品造成的损失。
4、甲方还没有具备安装的条件如:门洞未砌、挖路无法进场、以及甲方未按合同支付进度款等情况,工期顺延,且顺延造成的后果全部由甲方负责。
5、甲方更换现场代表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并同意后才可更换现场代表。否则任何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范围的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均属无效,同时乙方有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八、安全
1.凡进场的施工人员,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