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会议室的有序使用,提高其使用效率,以及对会议室的配备物品、清洁维
护等进行全面管理,确保公司良好的会议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公司各部室。
第三条 行政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 会议室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职责
第四条 行政部负责管理公司会议室,协调安排各部门会议室使用时间,维护会议室物品安全、完整,及时清洁整理并保证会议室正常利用。
第五条 行政部需建立《会议室使用安排登记本》,依照会议室使用原则,合理协调、安排各部门使用。
第六条 保洁员每日早、晚需对会议室进行全面清洁整理(早8:30前,晚17:30后),保证会议室桌、椅等物品表面洁净无污迹,玻璃窗明净无污痕。否则每处罚款20元,日常于每次会议和接待完毕后及时清洁打扫,同时检查会议室配备物品的使用情况,如未及时打扫每次罚款20元。如发现物品损坏须立即告知行政主管处理。
第三章 会议室使用规定
第七条 会议室会议使用规定
(一)会议室会议使用遵照小会服从大会、缓用服从急用、局部服从整体、相对次要服从重要的原则,由行政部统一安排使用。
(二)各部门月、周、日定时召开的会议于月初报行政部提前安排,不再另行申请使用会议室,否则会议时间如与其他会议相冲突,则无条件相让。如会议临时取消或变更会议时间,需及时知照行政部另行安排。
(三)其他日常会议的召开由各会议召集人提前两个小时到行政专员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表》,由行政专员根据各部门填写的《会议室使用申请表》安排当日会议。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编号LJ-XZ-1305001
(四)会议室使用时间冲突时,由行政专员根据使用原则协调解决或另行安排。
(五)与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议室环境卫生,垃圾投放在纸篓中,保持台面、地面的干净整洁。会议期间禁止吸烟。
(六)会后各与会人员应自觉将坐椅移靠近会议桌摆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