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会议室的有序使用,提高其使用效率,以及对会议室的配备物品、清洁维
护等进行全面管理,确保公司良好的会议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公司各部室。
第三条 行政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 会议室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职责
第四条 行政部负责管理公司会议室,协调安排各部门会议室使用时间,维护会议室物品安全、完整,及时清洁整理并保证会议室正常利用。
第五条 行政部需建立《会议室使用安排登记本》,依照会议室使用原则,合理协调、安排各部门使用。
第六条 保洁员每日早、晚需对会议室进行全面清洁整理(早8:30前,晚17:30后),保证会议室桌、椅等物品表面洁净无污迹,玻璃窗明净无污痕。否则每处罚款20元,日常于每次会议和接待完毕后及时清洁打扫,同时检查会议室配备物品的使用情况,如未及时打扫每次罚款20元。如发现物品损坏须立即告知行政主管处理。
第三章 会议室使用规定
第七条 会议室会议使用规定
(一)会议室会议使用遵照小会服从大会、缓用服从急用、局部服从整体、相对次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