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
房
协
议
合
同
出租方: 承租方
以下出租方简称为甲方,承租方简称为乙方。
乙方在承租期间甲方不得进行任何干扰,乙方在承租期间对房屋有完全使用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房租定为每月人名币二百元整。
甲方在签订协议之后不得外带人员到乙方房间内,乙方物品若有遗失甲方负完全责任和刑事责任。
月租支付,乙方在签订协议之时支付甲方(房主)当月房租,次月房租在次月 日支付,乙方承租时间为 。
甲方在乙方承租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租,在出租期间甲方保证门窗无损能长期使用,电费在出租期间由乙方支付。
乙方在承租期间若发生意外迁移